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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白山管委会卫生健康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长白山保护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卫生健康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本机关掌握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于公开的外,凡与经济、卫生健康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均予以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本机关公开政府信息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需要获得本机关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指南》每年更新一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吉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jl.gov.cn)“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上查阅,还可以在长白山保护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网站(http://www.changbaishan.gov.cn/)查阅。  

一、主动公开信息  

(一)公开的范围

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机关编制的《长白山保护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卫生健康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二)公开的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机关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形式。  

(三)公开时限

本机关公开信息的时限为自信息形成或者产生之日在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  

(一)公开的范围

除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二)受理机构

本机关受理机构为长白山保护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卫生健康局综合科  

办公地址:长白山保护开发区中心医院4号楼二楼  

办公时间:8:30-11:30,13:30-17:0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433-5710709  

传真号码:0433-5710709 邮政编码:133613  

电子邮箱地址:cbsgwhwjj@163.com  

(三)申请的提出

向本机关提出申请的,填写《吉林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该表复制有效,可在受理机关领取,也可以在以上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提出申请。  

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1、信函、电报、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相应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2、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持有效身份证件,当场提出申请。  

3、特别程序。申请人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向本机关提交书面申请。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四)申请的受理

本机关在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申请后,将核对申请人的身份,并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申请获取的信息如属于本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取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本机关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机关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单项申请受理时限从登记之日起,不超过15个工作日,具体答复方式:  

1、属于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得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或直接答复所申请的公开内容。  

2、属于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3、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掌握机关及联系方式;  

4、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本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和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发生的费用,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按照国家及省物价管理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三、主要职能 

负责管理辖区的老龄、卫生、计划生育、爱国卫生、中医药、疾病预防控制与综合监督、红十字会等社会事务工作;负责在相关部门规定的辖区内组织血源、采集血液,为临床提供安全用血。 

四、部门设置 

1.综合科 

2.疾控应急科

3.医政医管与体制改革科 

4.中医药科 

5.卫生监督科

五、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督部门投诉。  

此外,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监察机关举报或通过法律途径加以解决。  

 

 

长白山管委会卫生健康局

 2023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