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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79114715-5/2023-01185
分  类: 政策解读 ; 其他
发文机关: 长白山管委会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3年11月08日
标      题: 《长白山保护开发区火灾事故调查处理规定》政策解读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3年11月08日
索  引 号: 79114715-5/2023-01185 分  类: 政策解读 ; 其他
发文机关: 长白山管委会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3年11月08日
标      题: 《长白山保护开发区火灾事故调查处理规定》政策解读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3年11月08日

《长白山保护开发区火灾事故调查处理规定》政策解读

  一、制定《规定》的必要性
  为进一步规范全区火灾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完善火灾事故责任追究制度,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吉林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19〕34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7〕87号)《应急管理部 公安部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的通知》(应急〔2019〕54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组织制定了《长白山保护开发区火灾事故调查处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的出台,对于完善长白山地区火灾调查处理责任追究制度体系提供了政策依据。
  二、起草过程
  长白山消防救援支队于2022年着手起草《长白山保护开发区火灾事故调查处理规定(征求意见稿)》。《规定》在消防救援支队内部先后三轮征求意见,还广泛征求全区各部门意见,三个区管委会和管委会23个行业部门均回复修改意见,经消防救援支队党委会研究讨论确定,形成了《长白山保护开发区火灾事故调查处理规定》终稿,于2023年4月11日通过管委会法制办合法性审查。按程序提请政府常务会议审议。9月28日,经长白山管委会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三、主要内容
  《规定》共分为十章三十三条。
  第一章“总则”:说明了规定出台的依据、重要性和必要性,明确了火灾事故调查处理的适用范围、工作原则、领导组织机构和经费保障范围和渠道。第二章“火灾事故调查组的成立及职责”:一是明确了政府接报火灾事故调查处理的时间要求。二是规定了火灾事故调查组的组成部门和参与人员。三是在管委会领导下实行组长负责制,可以设综合组、管理组、技术组等工作小组。四是强调了调查组的专业要求和工作纪律要求,明确了火灾事故调查组以及下设四个小组的主要工作职责。第三章“调查对象”:起火单位、当事人及知情人,党政机关及公职人员。第四章“调查取证”:明确火灾事故现场调查的环节,注重从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消防安全管理漏洞及薄弱环节等方面落实调查取证重点,实行调查取证专业技术支撑。第五章“原因分析与责任调查”:综合分析、科学判定事故直接原因,在此基础上查清间接原因,认定火灾性质,围绕使用管理、工程建设、中介服务、消防产品质量、党委政府(部门监管)等5个方面依法调查火灾事故责任。第六章“责任划分和追究”:根据调查情况提出刑事责任追究、行政处罚、联合惩戒等处罚、处理的初步意见,按程序移交移送有关部门。第七章“火灾事故调查处理”:一是明确了火灾事故调查的完成时限要求,调查结束后应当形成火灾事故调查报告。二是规定了调查报告应当包含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火灾单位和相关单位概况,火灾原因及性质,责任认定及处理建议,整改措施及建议等六方面内容。第八章“整改评估”:一是明确了火灾事故调查结案后1年内,负责组织调查的管委会和有关部门应当成立火灾事故整改评估组开展评估,形成评估报告。二是明确对火灾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责任单位及有关责任人员处理意见不落实或拖延滞后的,评估组将问题线索移交监察机关处置。三是规定了火灾事故调查结束后,有关档案资料的装订归档要求。第九章“信息通报”:火灾延伸调查追责整改后,事故调查组应请示负责组织调查的管委会同意后,及时向社会公布事故调查报告,并通过新闻媒体予以公布。第十章“附则”:明确非生产经营活动中的火灾事故参照本规定执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火灾事故调查、整改评估工作人员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执纪和法律要求进行了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