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白山市场监管局开展养老机构、教育机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长白山市监发〔2021〕37号
为进一步加强养老机构和教育机构食品安全监管,推进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推动校园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根据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和长白山管委会关于养老机构和教育机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部署,结合长白山保护开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强化养老机构和教育机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督促管理责任落实,全面排查食品安全风险和隐患,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严防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发生,确保全区养老机构和教育机构饮食安全。
二、时间范围
2021年6月至12月。
三、工作内容
(一)督促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学校、养老院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督促学校、养老院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加强学校、养老院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切实承担起餐饮食品安全首负责任,严防食物安全事故发生。
(二)强化关键环节控制和监管。重点检查食品采购、索证索票、贮存、操作过程、餐具洗消、食品留样等关键环节是否符合要求。督促学校、幼儿园、养老院对从业人员进行晨检,落实食品添加剂“五专”管理,防止加工过程中生熟食品交叉污染。审查食堂供餐计划、采购菜单,杜绝采购使用高风险或禁止经营的食品等行为,严查进口冷链食品等重点食品原料管控,严禁加工使用腐败变质、霉变生虫等感官性状异常和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三)组织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加强与教育部门沟通协调,强化日常督导检查,深入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对学校食堂智慧监管和社会监督。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与制止餐饮浪费宣传教育,倡导健康餐饮理念。开展校园周边餐饮服务单位专项整治,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责令限期完成整改,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或存在重大食品安全隐患的供餐单位要坚决依法严肃查处,必要的责令停业整顿,坚决取缔无证经营行为。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养老机构和教育机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成立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如下:
组 长:于俊生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高俊山 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王怀东 食品安全监管科科长
张 雷 食品科四级主任科员
刘跃飞 食品科科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食品安全监管科,高俊山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为食品安全监管科全体人员。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要高度重视养老机构、学校、幼儿园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把此项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采取切实措施全面落实管理责任。
(二)强化落实。要结合长白山保护开发区实际,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完善工作方案、细化任务分工,加强监督检查,责任落实到人,落实问题导向、坚持标本兼治。
(三)加强宣传引导。积极引导科学健康饮食习惯,倡导健康餐饮理念。在工作中及时总结好的做法和经验,做好宣传报道工作,营造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
长白山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