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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长白山保护开发区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18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长白山管委会的相关工作要求,现公布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长白山保护开发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1日起至20231231日止。

  如需了解更多政府信息,请登录国家税务总局长白山保护开发区税务局网站(网址为http://jilin.chinatax.gov.cn/col/col847/index.html)查询。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长白山保护开发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长白山保护开发区长白山大街与白牛槭路交叉路口,邮编:133613,电话:0433-5050017,传真:0433-5050021)。

  一、总体情况

  2023年,长白山税务局严格按照《条例》和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长白山管委会有关要求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围绕税收中心工作,持续提升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水平,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对规范执法、优化服务、税费政策落实等方面的作用,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和实效。

  (一)扎实做好主动公开工作。依托税务门户网站、办税服务厅等信息公开窗口扎实推进主动公开工作。规范对外公开电话管理,畅通群众咨询、投诉、建议的渠道,及时回应纳税人缴费人关切点。推出“长税帮”品牌,印制“长税帮”一对一名片,对重点项目、大型企业因企施策,通过“点对点”精准辅导,助力企业“实打实”享受优惠。加强涉税舆情监测和风险研判,前瞻性做好引导工作,更好回应社会关切。

  (二)规范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程序,坚持依法依规办理,妥善处理各类申请。2023年共办理依申请公开1件次,已按规程和政策办理并作出答复,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加强政府信息管理。持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以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严格执行“一事一审”“先审查、后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严格对外信息发布审批流程,压实内容审核、保密审查主体责任,对已公开信息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规范、有序、有效进行。

  (四)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一是完善平台建设,全面发布全局概况、政策法规、纳税服务等信息,确保栏目公开信息内容及时、全面,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功能。二是创新税收宣传方式,持续推出宣传产品《长白山税务局“主播说税”新政推送》等政策解读系列短视频。

  (五)强化监督保障。自觉接受监督,加强组织保障。制定组织绩效考评规则和指标,将政务公开相关指标分解落实到责任科室,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对发现的问题第一时间切实整改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3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86 

行政强制

1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度长白山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主动公开信息质量有待提升;二是政务新媒体作品形式的多样化有待提升。

  针对以上问题,长白山税务局积极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一是拓展公开广度深度,不断调整优化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方法,以有效有力的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二是加强宣传团队建设,进一步丰富政务新媒体作品,以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展现,方便纳税人、缴费人快捷查阅和更好了解相关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机关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

  国家税务总局长白山保护开发区税务局

  2024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