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册

国家税务总局长白山保护开发区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10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长白山管委会的相关工作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长白山保护开发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11日起至20221231日止。

  如需了解更多政府信息,请登录国家税务总局长白山保护开发区税务局网站(网址为http://jilin.chinatax.gov.cn/col/col847/index.html)查询。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长白山保护开发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长白山保护开发区长白山大街与白牛槭路交叉路口,邮编:133613,电话:0433-5050017,传真:0433-5050021)。

  一、总体情况

  2022年,长白山税务局认真贯彻《条例》文件精神,进一步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持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及社会关注点,强化政策宣传解读和回应,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政府公开平台建设,打造更加公开透明的税务机关,持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一)组织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密切聚焦纳税人缴费人和社会公众的关注和需求,围绕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深化减税降费政策、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等工作,积极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2022年,长白山税务局在区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23条,在官方微信公众号公开各类信息463条。全年被省级媒体刊发信息100条,被管委会地方级媒体刊发信息75条。在税收宣传月期间,结合疫情防控相关工作要求,通过网络直播互动、二维码、电子书等“非接触”形式主动公开信息,发布最新的税费优惠政策,为纳税人解答疑惑。

  (二)积极推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始终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以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全面推进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2022年,长白山税务局通过办税服务厅导税咨询台、电子显示屏、公告栏、宣传资料架等,及时向纳税人主动公开相关信息内容和税收政策。围绕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开展系列宣传活动,着重宣传落实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通过线上直播讲解、线下调研走访,为纳税人辅导政策,解决难题。

  (三)认真规范处理依申请公开。从受理、办理、答复三个环节规范依申请公开的办理,严格按照工作时限要求,进一步推进依申请公开工作,注重加强与申请人的互动沟通,妥善处理依申请公开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切实做到依法有据、严谨规范、慎重稳妥。2022年长白山税务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四)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内容保障及时更新网站上政府信息公开栏目的设置,统筹网站栏目、微信公众平台、办税服务厅公示栏、服务窗口等多种发布渠道,依法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各类信息。严抓信息公开质量,结合税务工作特点,加大各类公开信息的保密审查力度,坚持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审查全覆盖,确保信息公开依法合规。明确政务公开信息发布范围与不得发布内容,规范政务公开信息发布流程和信息发布机制,不断加强政府信息监督管理,切实做好各项政府信息的发布工作。

  (五)全力做好宣传培训评估考核等基础工作。按照规定时间发布各项信息公开事项和做好日常维护,及时回复纳税人诉求,进一步增强回应工作的主动性,及时跟进意见建议反馈。认真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不断规范政务公开审批流程,强化法制审核。全面梳理岗责清单,建立和完善对各部门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绩效考核机制,设置考评指标,加强日常监管,督促各部门主动、及时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层层抓落实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质效持续提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6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86

  行政强制

  19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长白山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发挥了政府信息的服务作用,但还存在不足和有待改进之处。主要表现在:一是主动公开信息的时效性需进一步提高,二是要进一步提升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的规范性和风险防范能力。

  针对上述问题,长白山税务局积极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一是进一步强化部门间沟通协调机制,重点聚焦纳税人缴费人关注的热点问题,及时通过长白山税务局网页、微信公众号、等进行多层次多渠道推送,有效提升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覆盖面。二是进一步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严格按照时限和要求开展工作,注重自查日常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并加以改进,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科学化和规范化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机关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

  国家税务总局长白山保护开发区税务局

  202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