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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长白山保护开发区税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24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长白山管委会的相关工作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长白山保护开发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如需了解更多政府作息,请登录国家税务总局长白山保护开发区税务局网站(http://jilin.chinatax.gov.cn/col/col847/index.html)查询。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长白山保护开发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长白山保护开发区长白山大街与白牛槭路交叉路口,邮编:133613,电话:0433-5050018,传真:0433-5050021)。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长白山保护开发区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执行总局、省局、地方政府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新时期税收中心工作,关注社会热点,关心纳税人、缴费人需求,强化政策宣传解读,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充分保障纳税人、缴费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不断增强纳税人、缴费人的获得感、满意感。 

  (一)积极推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强化组织领导,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以依法依规、公正公开为原则,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畅通信息公开渠道,指定专人负责日常工作,切实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同时,紧扣“六稳”“六保”,开展多种形式的政策宣传解读,通过“互联网+税收”,开展“线上+线下”培训讲解、编发培训视频、“图文讲解”、 H5长图、税企座谈等方式,推进政策宣传和便民服务,让纳税人、缴费人应知尽知、应享尽享。2021年,长白山税务局在区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28条,在官方微信公众号公开各类信息463条。全年被省级媒体刊发信息110条,被管委会地方级媒体刊发信息75条。 

  (二)认真规范处理依法申请公开,规范工作流程,依法依规做好答复工作。进一步落实《条例》规定,完善工作规程、明确责任部门、畅通受理渠道、规范答复文书,确保依法依规高效做好答复工作。2021年长白山税务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管理,严格落实保密审查制度。遵循“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的原则,强化监督检查,规范高效发布公开事项, 确保“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  

  (四)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拓宽宣传渠道,持续提升工作影响力。加强门户网站规范运行和安全管理工作,及时维护更新网站内容,全面提升网站运行管理能力和水平;加强新媒体网络安全监控工作,强化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定期排查消除新媒体网络安全隐患,提高部门网络信息安全意识;加强保密教育和管理,遵守各项保密规定,严禁上传、发布涉密信息,确保网站和新媒体安全平稳运行;加强政务新媒体建设,坚持“线上+线下”双轨并行,通过“我为群众办实事”“便民春风行动”“春雨润苗”“服务企业周”等专项活动,走进直播间,开展“小微课堂”在线讲解、参加“云培训”等等,持续提升平台影响力。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依托长白山税务局门户网站,及时发布法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全面落实税务行政许可、税收政策法规、行政处罚、纳税服务以及自身建设等内容,确保公开透明。 

  (五)全力做好监督保障、评估考核等基础工作不断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工作水平。不定期开展内部培训,认真学习《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等上级文件和典型案例,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和工作水平。将信息发布、年报编写、平台建设等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及时通报提醒,进一步提升工作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2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1

行政强制

24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长白山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但对照上级要求和社会公众的期望,还存在不足和有待改进之处。一是政务公开岗位人员的业务培训有待加强;二是政务信息报送内容和深度有待提升;三是政务信息公开质量和效果有待提高。 

  2022年,长白山税务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一是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力度和实效性,提升政务公开岗位干部的专业素质,提升服务能力和业务水平;二是强化对政务信息重要性的认识,关注社会热点问题、纳税人反映的焦点问题、税收基层一线等问题,广泛收集素材,提高政务信息深度和广度;三是加大税务事项热点、难点信息的公开力度,增强信息公开意识,提高信息公开、政策解读、舆论监督的能力,着力打造“便民、利民、优质、高效”的信息公开体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机关本年度未发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国家税务总局长白山保护开发区税务局

  2022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