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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长白山保护开发区税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1-01-25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长白山管委会的相关工作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长白山保护开发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国家税务总局长白山保护开发区税务局网站(http://jilin.chinatax.gov.cn/col/col847/index.html)信息公开栏目中下载。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长白山保护开发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长白山保护开发区长白山大街国家税务总局长白山保护开发区税务局办公室,邮编:133613,电话:0433-5050018,传真:0433-5050021)。

  一、总体情况

  2020年,长白山税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落实吉林省委、省政府和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长白山管委会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和社会群众关注关切,全面推进税收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的“五公开”,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不断提升税务部门公信力,助力各项税收工作开展。

  (一)主动公开方按照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同时根据公众需求,明确对内、对外公开工作重点,增强信息公开的针对性。2020年,利用区局门户网站主动向社会公开各类信息390条;利用政府网站关注度高、关注范围广的特点,主动向社会公开各类信息272条;利用长白山税务局官方微信公众号公开各类信息498条;加强与各级媒体沟通,扩大宣传范围,积极主动公开信息,全年在省级以上媒体发布信息117条。同时,以“税收宣传月”为契机,通过“减税降费主题服务日”“便民办税春凤行动”等系列活动现场主动公开信息,向纳税人讲解税收政策,发放政策宣传手册,不断提高影响力。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2020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严格信息发布审核审批程序,坚持分级分类审核、先审后发,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严肃工作纪律,严格管理员制度,做到网页维护管理及时高效,信息发布规范合法。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规定发布不良或有害信息、破坏网络传播秩序、损害公众权益的,严肃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责任。

  (四)平台建设方面。认真完成长白山管委会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查询系统的录入工作,并对细节内容进行了跟踪完善。积极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政务公开工作培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综合业务水平,提高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的能力。

  (五)监督保障方面。按照吉林省税务局和长白山管委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工作标准和网站维护技术规范,严格执行网站信息公开领导审批制度和专人管理维护制度,规范版面编排,尽力提高政务信息公开质量,维护政府网站的信息权威性和严肃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1

417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6

+3

11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0

59

行政强制

2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釆购项目数量

釆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釆购

20

3,477,16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
益组织

法律服
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本年度
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长白山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但对照上级要求和社会公众的期望,还存在不足和有待改进之处。主要表现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长效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和方法还有待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有待进一提升。2021年,长白山税务局将从以下三方面进一步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一是立足本职,完善制度。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税务部门各项本职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建立完善公开制度,促进税务机关更好地发挥职能。二是整合资源,丰富内容。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岗位人员的配置,整合各方资源,丰富公开的内容,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深度,全面展示工作状态,推动我局政务公开工作上新台阶。三是加强培训,提升能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进一步增进工作人员业务技能,提高工作人员的责任感,以及信息公开的意识和水平,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准确、及时、规范。

  六、其他需报告的事项

  无。

  国家税务总局长白山保护开发区税务局

  2021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