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册

长白山公安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26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长白山公安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报告包含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时间为202111日至20211231日,如有疑问,请与长白山公安局办公室联系,邮编:133613,地址:吉林省延边州安图县二道白河镇长白山公安局306室,电话:0433-55100990433-5710898(传真),E-mail:cbsgaj_xxgk@163.com

一、总体情况

长白山公安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统筹推进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组织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白山公安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重新修订《长白山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以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为抓手,以提升公开能力为关键,规范公开流程,及时准确发布政府信息,积极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效开展。

(二)积极推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原则,按照规范格式及时发布政府信息,逐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发布信息数量和质量。全年共发布信息27条,其中机关简介1条、财政预决算信息2条、履职依据21条、其他各类综合政务信息3条。梳理历年公开信息,修改规范不符合格式要求信息7条。

(三)认真规范处理依申请公开。按照《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工作的通知》(吉政厅函〔202049号)文件要求,熟练掌握各类依申请公开处理方式和办理流程,合理使用19种处理文书。共收到2件依申请公开,均自然人申请,因年底收到申请,已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内容保障。多次组织召开政务公开工作会议,听取工作汇报,研究解决政务公开工作中遇到的困难问题,提出明确要求。局办公室作为政务公开组织推动部门,切实发挥统筹协调职能作用,采取日常检查、跟踪督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方式,指导督促各部门警种做好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细化公文公开属性认定标准,从公文制发源头加强对公开属性的审核把关,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内容合法合规

(五)全力做好宣传培训评估考核等基础工作。组织各警种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长白山保护开发区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加强宣传培训提高政务公开水平。对照《2021年全省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指标》,逐条逐项研究,查缺补漏,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认真做好第三方评估迎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8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74.5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2

0

0

0

0

0

2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长白山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存在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时效性有待提高我局将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贯彻执行,信息制作完成后20个工作日内主动公开。二是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有待提高,我局将加强对工作人员进行相关培训,提升服务意识和业务能力,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三是公开内容有待优化,我局将持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积极推进权责清单和经费预决算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不断规范政务公开内容建设,增加政府信息公开的信息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吉林省公安厅长白山公安局

2021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