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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白山保护开发区综合执法支队2020年政务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21-01-22    点击数:

今年以来,支队认真推行政务公开工作,增强执法工作透明度,推进了政务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民主化,提高了办事效率和工作效率,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为确保综合执法支队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使之有领导、有步骤地进行,综合执法支队成立了由支队长任组长,副支队长任副组长,各科(室)、各分局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综合科科长庄殿成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科员王飞专职负责,制定了《综合执法支队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做到了领导、组织、人员三到位,为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组织保证。

(二)采取措施,不断完善公开形式和监督机制。主要做好了三个方面:一是规范制度,以制度促进工作。制定了《综合执法支队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并将政务公开工作与各科室、各大队的年终考核挂钩。二是明确政务公开的内容。在对外公开方面,主要有相关政策法规及政策性文件;本单位的工作职责及分工;办事制度、办事程序、办事依据及办事结果以及扫黑除恶举报方式等。在对内公开方面,主要有综合执法支队情况、各项财务预算决算收支情况等。三是完善落实政务公开的形式。在政务公开的形式上,设置公示栏,公布了城市管理热线5312319举报电话,为城市管理和为民服务提供了便利条件。

(三)求真务实,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富有成效。我们把推行政务公开工作与转变机关作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工作结合起来,真抓实干,有力促进了综合执法支队建设,取得了明显的效果。一是促进了领导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增强了工作的透明度。充分发扬民主,做到重大事项决策,反复征求干部群众的意见,调动了干部群众参与政务的积极性,提高了领导决策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增强了综合执法支队工作的透明度。二是促进了机关作风的转变,提高了行政效率。设立意见箱和意见簿,简化和公开办事环节,使执法人员服务群众、方便群众的意识普遍增强,工作效率明显提高,有效防止了“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和“吃、拿、卡、要”等不良现象的产生。三是促进了依法行政。通过推行政务公开,使综合执法支队内部形成了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开透明、廉洁高效的政务氛围,进一步增强了执法人员的工作责任感,提高了依法办事的水平。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办理情况

由于支队为事业单位,不具有主体执法资格,能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较少且办事公开透明。2020,我支队收到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数量0件。

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2020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诉讼案件。

四、存在问题及下步打算

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还要看到自身存在的不足。主要存在两个方面:一是队伍建设有待加强,专业素质还需进一步提高;二是还需进一步构建政务公开制度机制。

2021年,支队将认真贯彻省、管委会关于政务公开的一系列文件精神和决策部署,稳步有序推进政务公开,全面规范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常态化、规范化、标准化水平。

一是加大培训力度。组织工作人员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文件精神,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培训会,增强信息公开主动公开的意识,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确保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二是加强制度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支队职能实际,将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要求贯彻落实到日常工作中,完善公开制度、公开行为,推进政务公开有序开展。
三是强化监督检查。为确保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支队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将采取随机抽查、听取汇报等方式,加大督导检查力度,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取得质的进展。

附件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表

                                                                                        长白山保护开发区综合执法支队

                                                                                                2021年1月22日

 

 

 

附件1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表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2020年本行政区域(或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总数量(非新闻类、消息类):

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门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机“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更正后申请内容扔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述求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