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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白山管委会交通运输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17    点击数:

  根据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根据长白山管委会办公室印发的《长白山管委会办公室关于转发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公布有关事项的通知》(长管办函〔2021〕79号)要求,特编制长白山管委会交通运输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所列数据起止日期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电子版可在吉林省长白山保护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网站长白山管委会交通运输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栏目下查看。联系方式:0433-5710096,传真:0433-5710123,邮编:133613,地址:吉林省长白山保护开发区长白山管委会交通运输局(长白山管委会4号办公楼3楼)。

  一、总体情况

  2021年,长白山管委会交通运输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决策部署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扎实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交通运输局机构设置、办公地址等机构基本信息;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长白山交通运输局主动公开政务信息32条,其中其他信息19条,行政许可11条,行政处罚2条。

  (二)依申请公开。2021年交通运输局未收到公众要求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长白山管委会交通运输局平时注重加强管理,认真做好信息发布、政策咨询等工作。继续履行交通运输局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职责,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指定人员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

  (四)平台建设。主动利用长白山交通、长白山运管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开展交通运输领域的宣传工作,及时发布工作动态、政策法规宣传等,推送交通运输热点新闻,回应社会关切。

  (五)监督保障。继续履行交通运输局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职责,由党组书记任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综合科长任信息公开办公室主任;针对政务信息公开栏目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确保发布信息内容的权威性、精准性、时效性。积极参加管委会举办组织的信息公开工作培训,认真学习信息公开相关业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当前,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示时间还不够及时。二是对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条例法规解读不准、把握不严。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比较单一,分类不仔细。

  针对上述问题,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进一步抓好改进:

  一是进一步增强认识。加强本系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培训,提高各级领导和公职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促进业务工作的规范化建设,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二是进一步规范制度。按照上级要求,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从内容到形式到公开程序的规范化改进。

  三是进一步加强互动。提高工作透明度,强化社会互动,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四是进一步扩大成效。加强对局属事业单位公共管理类信息和交通运输公共服务企业服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我局将梳理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细化分类、规范表述,特别要在做好公文类信息公开的同时,不断拓展业务类、决策类信息公开内容,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确保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切实满足公众的需求。并且实行一线执法与业务科室“双参谋双把关”,对依申请公开件从受理后即开展时效督办,杜绝超期情况发生。主动公开事项,确保在事件发生后一周内完成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或更新。同时,认真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文件,学习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知识,切实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重大意义的认识,不断深化公开的理念,增强推进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杜绝因工作人员法律意识淡薄或适用法律不严密等问题导致的差错答复。  

  长白山管委会交通运输局

  2022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