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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000MB1A486468/2024-00753
分  类: 不动产登记 ;  公告
发文机关: 长白山保护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成文日期: 2024年07月25日
标      题: 非公证继承公告(李玉涵)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4年07月25日
索引号: 11220000MB1A486468/2024-00753 分  类: 不动产登记 ;  公告
发文机关: 长白山保护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成文日期: 2024年07月25日
标  题: 非公证继承公告(李玉涵)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4年07月25日
非公证继承公告

 

  申请人李玉涵因继承韩建花的不动产权,于2024年7月9日向长白山保护开发区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并保证以下事项的真实性: 

 

  一、被继承人韩建花于2023年8月16日死亡。
  二、被继承人的不动产坐落于安图县二道镇白山大街山珍一条街5号楼,建筑面积:201.11m²,房产证号:房权证安图县字第00046425号,土地证号:延州国用(2013)第242606328号。
  三、被继承人的不动产权由其儿子李玉涵继承。
  四、除第三项列举的继承人外,其他继承人放弃继承权或者无其他继承人。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和《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第1.8.6条之规定,现予以公示。如上述不动产利害关系人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持异议书面材料到本登记机构办公场所提出异议,并提供有关材料。如申请人或相关当事人存在故意隐瞒或涉及违法行为,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本登记机构将在公示期满后予以登记。

 

  长白山保护开发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