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白山管理委员会信息公开专栏 >> 长白山管委会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平台

索  引 号: 11220000MB1A486468/2021-01118
分  类: 综合政务(其他) ;  公告
发文机关: 长白山保护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成文日期: 2021年11月26日
标      题: 长白山保护开发区不动产登记中心惠企便企公告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1年11月26日
索引号: 11220000MB1A486468/2021-01118 分  类: 综合政务(其他) ;  公告
发文机关: 长白山保护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成文日期: 2021年11月26日
标  题: 长白山保护开发区不动产登记中心惠企便企公告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1年11月26日

长白山保护开发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惠企便企公告

  为方便企业,落实各级惠企政策,现将长白山保护开发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为企业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提供的各项服务予以公告:

  一、“绿色通道”服务:窗口为企业开启“绿色通道”,企业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可直接办理;

  二、预约服务:企业可提前通过大厅、电话进行预约登记,便于不动产中心调配人力为企业服务。预约电话:0433-5753567;

  三、当天办结服务:当天受理完毕,视情况可提供延时服务;

  四、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免缴不动产登记费: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79号)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规定,长白山保护开发区不动产登记中心落实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免缴不动产登记费;

  实行小微企业免收不动产登记费告知承诺制。小微企业申请免收不动产登记费的,应当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小微企业的标准,以书面承诺(承诺书样本见附件)的方式做出承诺后,免收相应的不动产登记费。

  五、畅通投诉渠道:如发现有不依照上诉内容服务企业的,可通过致电0433-5753567进行投诉。

  特此公告

  附件:《小微企业免缴不动产登记费承诺书》

  长白山保护开发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小微企业免缴不动产登记费承诺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