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白山保护开发区关于做好2023年秋季学期“雨露计划”工作的通知
根据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2023年秋季学期雨露计划补助工作的通知》(吉乡振〔2023〕57号)要求,认真落实上级部署,精确瞄准农村建档立卡脱贫家庭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按照原有国定补助标准,继续对符合条件的补助对象实施“雨露计划”补助,补助资金可从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中列支。按照《吉林省雨露计划工作指南》和 “四个一”工作管理机制要求,现就做好2023年秋季学期“雨露计划”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部署
(一)动员部署阶段:8月15日—8月20日。各区要结合实际将“雨露计划”补助政策纳入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区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部署,各区乡村振兴局具体牵头实施,下发专项通知,进一步压实各级各部门职责,全面组织推进。指导所属村全力做好秋季学期补助工作。
(二)审核公示阶段:8月21日—10月10日。各区乡村振兴局要联合相关部门依据国家乡村振兴局、教育部、人社部“雨露计划”学籍比对标识情况,抢抓学生暑假返乡回家有利契机,对本区农村建档立卡脱贫家庭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的初、高中毕业生升学就业情况逐一进行筛查,同步组织所属各村开展逐村逐户摸底排查,采取多种手段及时帮助学生取得就读证明,精准确定补助对象。补助对象确定后,对拟补助对象所在区、村的显要位置进行公示,公示日期不少于14天,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三)发放录入阶段:10月11日—10月15日。对公示无异议的补助对象,经区乡村振兴局履行相关程序后,协调财政部门按国家确定的补助标准精准补助到位,补助资金以一卡通(折)形式及时足额补助到脱贫家庭和监测帮扶对象家庭。并迅速组织各村建立补助工作台账,做好发放确认工作,相关补助情况及时准确录入到“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补助人数与录入人数相一致。
(四)查验暗访阶段:10月16日—10月31日。各区乡村振兴局对秋季学期补助情况开展全方位查验,各村组织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对辖区内脱贫户摸底排查、政策宣传和发放确认全覆盖。各区对发现问题要及时通报和整改,对政策不落实、工作打折扣等失职渎职行为要严肃查处,发挥警示、震慑作用。
(五)总结装订阶段:11月1日—11月10日。8日前,各区雨露计划“四个一”工作总结报告及补助台账等,经区主要领导审核确认后正式上报至我办,附会议纪要、专项通知、查验报告等佐证。
二、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区要严格执行国家雨露计划补助标准,及早动员部署,切实将工作落实到位,共同开展脱贫家庭和监测帮扶对象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学籍核查工作,精准排查确定补助对象,对系统标注的学籍信息进行人工校验,逐个信息进行复核,主动帮助学生对接中高职学校,开具学习证明,让符合条件的补助对象全部获得政策支持,做到应补尽补。
(二)强化监管。各区要严格执行《“雨露计划+”就业促进行动实施方案》(吉乡振联〔2022〕29号)文件要求,将“雨露计划”毕业生纳入稳岗就业范围,通过专场招聘会、校企对接、就业推荐等方式,帮助“雨露计划”毕业生实现有质量就业。要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进一步优化资金拨付流程,切实提高补助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坚决杜绝数字发放、虚假发放,保证补助对象及时足额得到补助。
(三)考核检查。“雨露计划”工作将继续纳入年末绩效考核指标中,在全区实行通报制度。如发现漏补情况,该项工作在年末绩效考核时记“0分”处理。要充分发挥“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作用,“雨露计划”政策落实情况将作为干部考核、驻村第一书记任职考核和驻村工作队工作情况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出现政策执行有误、工作落实不力、弄虚作假的单位和责任人将严肃问责。
特此通知。
联 系 人:杨 柳 联系电话:18343368835
附件:2023年秋季学期雨露计划补助情况统计表
长白山工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