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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79114715-5/2025-00761
分  类: 综合政务(其他) ; 通知
发文机关: 长白山管委会
成文日期: 2025年12月08日
标      题: 长白山管委会关于公布实施长白山保护开发区城镇工矿用地与仓储用地基准地价的通知
发文字号: 吉长管发〔2025〕4号
发布日期: 2025年12月08日
索  引 号: 79114715-5/2025-00761 分  类: 综合政务(其他) ; 通知
发文机关: 长白山管委会 成文日期: 2025年12月08日
标      题: 长白山管委会关于公布实施长白山保护开发区城镇工矿用地与仓储用地基准地价的通知
发文字号: 吉长管发〔2025〕4号 发布日期: 2025年12月08日

长白山管委会关于公布实施长白山保护开发区城镇工矿用地与仓储用地基准地价的通知

吉长管发〔2025〕4号

各区,机关各部门,各直属企事业单位,驻区各中、省直部门和单位:

  为积极适应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的新形势,深化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推动构建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强城镇建设用地基准地价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4〕45号),以符合不低于取得成本、开发成本和相关税费之和等有关规定为前提,根据近期市场变化,保持与相邻区域产业发展协同,对长白山保护开发区城镇工矿用地与仓储用地基准地价进行调整。经长白山管委会2025年第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公布实施,请认真遵照执行。

  同时,《长白山管委会关于公布实施长白山保护开发区城镇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通知》(吉长管发〔2024〕11号)中,工矿地价及仓储地价废止。

  附件1.长白山保护开发区城镇工矿用地与仓储用地基准地价内涵

    2.长白山保护开发区城镇工矿用地与仓储用地基准地价价格体系表

  长白山管委会

  2025年12月8日

附件1

城镇工矿用地与仓储用地基准地价内涵

  在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对平均开发利用条件下不同级别或不同均质地域的土地,按照城镇工矿用地、仓储用地用途,以2025年7月1日为估价期日,分别评估确定法定最高年期土地权利的区域平均价格(不包括城镇基础设施配套费)。具体基准地价及土地纯收益内涵如下:

  (一)估价期日

  2025年7月1日。

  (二)用地类型

  为城镇工矿用地与仓储用地,具体细分各用途二级类为工业用地1001,物流仓储用地1101。

  (三)平均开发条件

  设定土地开发程度为“四通一平”(通路、通上水、通电、通讯及土地平整)。

  (四)平均利用条件

  城镇工矿用地与仓储用地设定平均容积率均为0.7。

  (五)土地使用年期

  设定土地使用年期为出让法定最高年期,城镇工矿用地与仓储用地均为50年。

  (六)基准地价表现形式

  对应级别地面地价。

附件2

长白山保护开发区城镇工矿用地与仓储用地基准地价价格体系表

单位:元/㎡

区域

土地级别

基准地价

土地纯收益

土地年租金

地下空间使用权价格

工业最低限价标准

基准地价年租金

纯收益年租金

结建项目地下空间基准地价

负一层

负二层

负三层

池北区

218

87

13.8

5.5

22

11

5

175

198

79

12.6

5.0

20

10

5

159

170

68

10.8

4.3

17

9

4

148

池西区

284

114

18.0

7.2

29

14

7

227

230

92

14.6

5.8

23

12

6

184

216

86

13.7

5.5

22

11

5

173

池南区

198

79

12.6

5.0

20

10

5

159

188

75

11.9

4.8

19

9

5

151

182

73

11.5

4.6

18

9

5

1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