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白山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度长白山管委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长管办发〔2025〕2号
各区,机关各部门,各直属企事业单位,驻区各中、省直部门和单位:
为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吉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吉林省人民政府令第270号)、《吉林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吉政办函〔2022〕136号)等规定,管委会办公室编制了《2025年度长白山管委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经长白山管委会2025年第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目录》决策承办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落实责任分工,把握时间节点,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决策出台前向长白山管委会请示报告等法定程序,确保按时完成。
二、在后续工作中,确需结合实际对列入《目录》的决策事项进行调整的,决策承办单位要深入研究论证、充分阐明理据,提出具体意见报长白山管委会审定。
三、管委会办公室将对列入《目录》的决策事项履行法定程序情况进行全流程指导监督。
长白山管委会办公室
2025年5月12日
2025年度长白山管委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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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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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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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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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策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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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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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白山保护开发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
长白山管委会
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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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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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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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招商引资高质量发展若干举措》 |
长白山管委会
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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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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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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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白山保护开发区可网络预约潮汐运力管理办法(试行)》 |
长白山管委会
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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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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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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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长白山保护开发区2021年土地成片开发方案》 |
长白山管委会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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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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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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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白山保护开发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五”规划》 |
长白山管委会
经济发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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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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