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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79114715-5/2024-00684
分  类: 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总体办理情况 ; 函
发文机关: 长白山管委会
成文日期: 2024年06月28日
标      题: 长白山管委会关于2024年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情况的函
发文字号: 吉长管函〔2024〕45号
发布日期: 2024年07月02日
索  引 号: 79114715-5/2024-00684 分  类: 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总体办理情况 ; 函
发文机关: 长白山管委会 成文日期: 2024年06月28日
标      题: 长白山管委会关于2024年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情况的函
发文字号: 吉长管函〔2024〕45号 发布日期: 2024年07月02日

  

长白山管委会关于2024年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情况的函
吉长管函〔2024〕45号
省政府办公厅:
  按照《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和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工作情况函报如下:
  一、建议提案办理基本情况
  2024年,我委承办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共11件,其中主办省政协委员提案5件(含省长督办重点提案1件),协办省人大代表建议3件、省政协委员提案3件。截至目前,除省长督办重点提案按工作要求未到办结时限外,其他所有建议提案均已办结,办结率为100%。主办政协提案均形成正式答复件,并按规定主动与政协委员进行电话沟通,在征求委员同意后,通过微信平台进行提案答复工作,各位政协委员对此次答复内容十分满意,政协提案满意率达100%。办结的正式文件和政协委员签字确认的《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均已报送省政协提案委办公室和省政府办公厅。协办的建议提案,在接到协办任务后,立即同主办单位进行沟通,并按主办单位要求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协办意见均以正式文件回复主办单位。针对省长督办重点提案,我委制定了《省政府领导督办省政协重点提案工作方案》并上报省政府,按照任务分工和进度安排持续推进提案办理。
  二、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
  近年来,我委始终把认真细致地办理好建议提案,作为主动接受人大代表监督、牢固树立公仆意识和执政为民思想的一项政治任务来抓,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为切实做好2024年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我委成立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机制,主要领导为第一负责人,对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作出具体安排,明确承办部门,由长白山管委会办公室负责建议提案的协调、指导和督办工作,实行各承办部门“一把手”负责制,各业务科室分管领导对建议提案办理情况具体负责,逐个提案分解任务,实现分工到具体部门,责任落实到专人。
  三、规范工作程序,落实工作要求
  (一)实地走访调研。各承办单位依据各自职责,第一时间成立建议提案专班,认真研究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并开展实地走访调研,深入了解实际情况,掌握真实数据,形成调研报告。
  (二)拟定答复意见。各承办单位根据了解的实际情况,依据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本着认真诚恳、实事求是、简明扼要的原则,结合提案内容形成初步答复意见,经本单位专题研究和修改完善后报我委分管领导阅审同意后,由长白山管委会办公室综合承办单位的初步答复意见和各协办单位的意见,拟定最终答复意见。
  (三)领导审核和上报答复。我委的答复意见由主要领导审定后签发,正式行文答复至政协委员,同时抄送省政协提案委办公室、省政府办公厅。
  长白山管委会
  2024年6月28日
  (联系人:杨轩;联系电话:0433—57108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