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白山管委会关于公布实施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
吉长管发〔2021〕1号
池北区、池西区、池南区:
为促进土地资源科学持续利用,经管委会研究,决定公布实施我区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池北区征地补偿标准
参照《延边州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全州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延州政函〔2020〕126号),安图县二道白河镇标准执行。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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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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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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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片综合地价
(万元/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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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片范围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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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北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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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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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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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道白河镇:二道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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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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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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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道白河镇:黄松蒲林场、长白山自然保护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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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地类以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为基础,按以下系数调整:建设用地1.0,未利用地0.8。
二、池西区征地补偿标准
参照《白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白山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白山政函〔2020〕246号)抚松县东岗镇、松江河镇标准执行,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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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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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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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片综合地价
(万元/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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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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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西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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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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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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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江河镇区、长青村、东站村(规划区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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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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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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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江河镇东站村(规划区外)、东岗镇(东参村、西参村、东岗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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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照补偿征占土地。因非农建设需要收回国有农用地及未利用地,符合国家规定的,参照执行征收邻近农村集体土地的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和未利用地标准给予补偿;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收土地的补偿费标准,按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征收农用地以外其他集体土地的,按照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综合地价的15%给予补偿。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池南区征地补偿标准
参照《白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白山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白山政函〔2020〕246号)抚松县漫江镇、长白县马鹿沟镇、长白县新房子镇标准执行,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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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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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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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片综合地价(万元/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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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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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南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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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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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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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白县马鹿沟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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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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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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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白县新房子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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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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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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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松县漫江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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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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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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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白县马鹿沟镇、新房子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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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照补偿征占土地。因非农建设需要收回国有农用地及未利用地,符合国家规定的,参照执行征收邻近农村集体土地的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和未利用地标准给予补偿;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收土地的补偿费标准,按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征收农用地以外其他集体土地的,按照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综合地价的15%给予补偿。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020年1月1日后申报的建设项目用地,一律按新征地补偿标准执行。
长白山管委会
2021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