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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79114715-5/2023-00288
分  类: 综合政务(其他) ; 通知
发文机关: 长白山管委会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3年04月18日
标      题: 关于印发《长白山保护开发区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长法委办发〔2023〕2 号
发布日期: 2023年04月20日
索  引 号: 79114715-5/2023-00288 分  类: 综合政务(其他) ; 通知
发文机关: 长白山管委会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3年04月18日
标      题: 关于印发《长白山保护开发区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长法委办发〔2023〕2 号 发布日期: 2023年04月20日

  

关于印发《长白山保护开发区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长法委办发〔2023〕2 号
各区、各有关部门:
  现将《长白山保护开发区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长白山党工委依法治区办
  2023年4月18日
  长白山保护开发区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切实解决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执法突出问题,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根据《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中法办明电〔2023〕1号)和《省委依法治省委关于印发<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吉法委发〔2023〕1号)要求,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制订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是践行法治为民理念、整治执法顽瘴痼疾、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重要举措。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通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推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相关执法突出问题有力有效解决,彰显法治力量,厚植党的执政基础;推动相关制度规范健全完善,全面筑牢法治根基,实现常治长效;推动执法理念更新、执法方式优化,坚持寓服务于执法,体现便民惠民;推动执法能力和保障水平有效提升,队伍管理切实加强,确保素质过硬;推动执法制约监督体系严密规范,严肃法治责任落实,持续正风肃纪。
  二、整治重点
  重点围绕以下五个方面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
  (一)“逐利执法”问题。重点整治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指标、执法数量考核指标、非税收入任务,违规设置电子监控系统,乱罚款、滥收费等问题。
  (二)执法不规范问题。重点整治滥用自由裁量权,随意设置路障,随意拦车、扣车,任性检查,选择性执法,违法违规限高限行限速影响交通等问题。
  (三)执法方式简单僵化问题。重点整治“一刀切”执法,运动式执法,过度执法,重打击、轻人权保障等问题。
  (四)执法粗暴问题。重点整治重处罚、轻教育、轻纠错、轻服务,以罚代管、一罚了之,不听辩解、不问缘由,“碰瓷式”执法,对待群众“冷横硬推”、侵犯群众合法权益甚至暴力执法等问题。
  (五)执法“寻租”问题。重点整治滥用职权、徇私枉法、以权谋私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放管服”改革落实不到位,对非法中介以及辅警、辅助人员违法违规行为监管不力等问题。
  三、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30日前)。党工委依法治区办制定全区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对全区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进行安排部署。交通局、公安局分别对本系统专项整治工作研究部署,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并报党工委依法治区办。
  责任单位:党工委依法治区办、交通局、公安局
  (二)查纠整改阶段(9月30日前)。
  1.广泛收集线索。坚持开门整治,畅通民意诉求渠道,向社会发布专项整治通告,公布整治重点内容和举报电话、信箱邮箱等。召开座谈会、访谈会,深入基层执法办案一线了解实际问题,多渠道倾听基层群众和一线执法人员呼声。宣传部、交通局、公安局要广泛运用新闻媒体、部门网站向社会发布专项整治通告。并通过信访投诉、12345政务服务热线、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热线、12389公安机关及民警违纪违法举报投诉平台、复议、诉讼等渠道广泛获取问题线索和社会各方面反映意见。
  责任单位:党工委依法治区办、政法委(信访局)、宣传部、交通局、政数局、公安局
  2.加强线索核查。各渠道收集的问题线索根据分类流转至交通局、公安局进行研判甄别,对指向明确、事实清楚的线索登记编号,建立问题线索台账,根据线索指向、性质等情况,第一时间核查处理,对内容模糊不清的问题线索,通过分析疑点、约谈举报人、函询调查、实地走访等方式进行初查,明确指向和可查性后进行登记核查处理。对不属于专项整治受理范围或无效线索,不予流传,做好记录,存档备查。对2021年以来的行政执法案卷进行起底评查,全面梳理问题线索、问题案件,确保整治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责任单位:党工委依法治区办、政法委(信访局)、宣传部(网信办)、交通局、政数局、公安局
  3.开展自查自纠。交通局、公安局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拧紧工作链条,坚持“一竿子插到底”,“刀刃向内”自上而下开展自查自纠,对三个区执法工作进行“全面体检”,对执法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对问题线索进行全面清缕,做到边查边改,祛疴治乱。坚持调查研究,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调查了解情况,把情况摸清、把问题找准,把对策提实。坚持内部管理主动查、外部线索跟踪查、重点问题深入查,根据问题线索和自查情况分类梳理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建立整改台账,实行销号管理。认真分析问题原因,明确工作要求,强化工作力量,实化整治举措,狠抓问题整改,确保认识到位、剖析到位、整改到位。
  责任单位:交通局、公安局
  4.强化组织查处。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深挖彻查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全力清积案,精准追责问责,有效整治行政执法腐败问题,形成强有力震慑。对查实的问题线索,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相关单位依规依纪依法处理或移送纪检监察机关查办。对查否的线索,承办人员和承办单位主要领导签字背书、存档备查,并及时澄清正名,保护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干事创业热情。纪检监察机关对涉及专项整治问题线索优先处置、优先办理,对避重就轻、故意隐瞒事实的,给予从严从重处理。
  责任单位:纪检监察工委、交通局、公安局
  5.突出督查指导。党工委依法治区办联合管委会督查部门将采取“四不两直”方式组织开展全区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督查,通过突击检查、实地暗访、随机抽查,深入查找专项整治中存在的组织推动不到位、思想认识不充分、查纠整改不主动、工作实效不突出等各类整治不力问题,责令相关单位限期改正,对整改迟缓、弄虚作假、敷衍塞责甚至拒不整改的,将进行全区通报,或视情况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省委依法治省办将于10月中旬进行全面评估验收。中央依法治国办督导组将在专项整治期间,分赴各地开展明察暗访工作。
  责任单位:党工委依法治区办、办公室(督查)
  6.做好信息报送。建立旬报告、月小结工作机制,交通局、公安局每旬向党工委依法治区办书面报告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和《问题线索汇总表》(详见附件2),每月报送阶段性工作小结。查纠整改阶段工作完成后,9月15日前,交通局、公安局分别对本系统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形成专题报告,报告应明确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工作成效、发现的主要问题和有关建议等,对所有问题整改情况和已建立的制度机制,以报告附件形式报送详细清单台账(对尚在推进或需长期推进的问题,也要明确现阶段成效和长期举措),同时附不少于5个反面典型案例,追责问责、容错免责情况应作专题说明。专题报告经管委会分管领导审定后报党工委依法治区办。党工委依法治区办将根据各部门报送的工作情况形成专项整治情况综合报告上报省委依法治省办。
  责任单位:党工委依法治区办、交通局、公安局
  (三)总结提升阶段(长期推进)。交通局、公安局找准当前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症结,倒推制度设计、依法决策方面偏差,以制度“立改废”补短板、强弱项、堵漏洞,及时总结专项整治工作的有效措施和经验,进一步研究制定治本措施,着力推进决策标准科学化、合理化。持续深化整改,推进建章立制,固化整治成果,加快构建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执法规范化长效机制。对剩余存量问题,逐项列出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到位。对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相关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专项清理,对违反上位法规定的,不符合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省、管委会有关决策部署的,做到应清尽清、应改尽改、应废尽废,对需要进一步完善的,认真研究提出具体意见建议。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建立健全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执法监督体系。
  责任单位:交通局、公安局、各相关部门
  四、工作要求
  (一)成立领导机构。党工委依法治区委员会成立全区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工委依法治区办(办公室法制科),统筹推进全区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交通局、公安局分别成立本部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机构和工作专班,充分运用“五化”闭环工作法,落实工作要求,细化工作任务,建立工作台账,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组织开展本系统专项整治工作。各成员单位需确定一名具体工作人员,负责与党工委依法治区办进行专项整治工作的日常沟通协调。
  (二)务求工作实效。坚持举一反三,推动个性问题与共性问题、显性问题与深层次问题一起解决,做到整改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及时固化好经验好做法,形成制度成果。着力解决基层执法难点痛点堵点问题,切实提高一线行政执法人员能力水平,有效提升行业管理和基层治理效能。全面落实法治督察与纪检监察监督协作配合机制,对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按规定进行移交,对后续处理情况及时跟进掌握,形成纪法衔接闭环。
  (三)强化宣传报道。坚持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充分发挥主流媒体和新媒体作用,不断浓厚整治氛围,聚焦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深入宣传专项整治工作推进情况和措施成效,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做到过程受群众监督、效果让群众评判。宣传报道严格落实“三同步”工作机制,把握好时度效,积极展示我区整治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的坚定决心和工作成果。
  附件:1.全区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及人员名单
     2.全区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问题线索汇总表
附件1
全区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及人员名单
  党工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区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
  组 长:陈鸿罡 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党工委依法治区委员会常务副主任
  副组长:王 铁 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李南哲 管委会副主任、秘书长、党工委依法治区办主任
      刘向涛 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成 员:孙春光 纪检监察工委副书记
      冯 珉 池北区党委书记、区长
      赵兴利 池西区党委书记、区长
      曹树清 池南区党委书记、区长
      张鹏宇 办公室主任
      孟凡迎 宣传部部长
      王建辉 政法委书记、信访局局长
      刘景辉 交通局局长
      陈冰函 政数局局长
      董万存 公安局局长
      王利斌 检察室主任  
  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工委依法治区办(办公室法制科),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组织落实省委依法治省办专项整治部署要求,协调相关部门充分发挥作用,并推动交通局、公安局在本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督察指导专项整治工作落实。
附件2

全区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问题线索汇总表

填报单位:                 填报人员:             联系方式:              2023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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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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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身份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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