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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79114715-5/2023-00043
分  类: 综合政务(其他) ; 报告
发文机关: 长白山管委会
成文日期: 2023年01月29日
标      题: 长白山管委会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文字号: 吉长管文〔2023〕2号
发布日期: 2023年01月30日
索  引 号: 79114715-5/2023-00043 分  类: 综合政务(其他) ; 报告
发文机关: 长白山管委会 成文日期: 2023年01月29日
标      题: 长白山管委会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文字号: 吉长管文〔2023〕2号 发布日期: 2023年01月30日

  

长白山管委会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吉长管文〔2023〕2号
省政府并省委:
  2022年,我委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在省司法厅的大力支持和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推进依法治区-、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各项工作。按照工作要求,现将我委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度法治建设工作完成情况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一是持续深化简政放权。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应进必进”,实现“一站式办理”,管委会直属及驻区中省直部门政务服务关联事项1344项中,1286项已进驻管委会政务服务中心,进厅率95.7%,纳入新版全流程审批系统“无差别”受理事项751项。持续深化部门协作联办,打造政务一站式服务,推出“一厅联办”政务服务,实现全区医保、社保、税务、不动产、房产受理等业务的“一厅联办”。加快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应用,2022年,依托“新版全流程审批系统”办理业务699件,依托“吉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平台”办理98个项目,完成312件审批事项。二是落实权责清单,实行动态管理。经动态调整权责清单,长白山管委会本级行政部门保留权责清单1143项,驻区中省直部门保留权责清单559项,长白山管委会本级行政部门依申请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主项)清单408项,驻区中省直部门依申请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主项)清单73项。三是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进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和日常监管全覆盖,完善“一单两库、一计划”,夯实抽查基础。对各部门开展一对一培训,共培训23次,参与人员50余人次。并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进一步健全完善各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455项,制定抽查计划179项,其中跨部门抽查计划101项,跨部门抽查占比56.42%,覆盖主体15125户,检查对象名录库172个,涉及全区市场主体(非市场主体)共16355户,检查人员数量152人。四是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入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营商环境建设重大决策部署,开展“营商环境水平提升年”活动,制发营商环境52项任务,紧盯营商环境工作推进和问题化解,健全完善提示督办机制,发出督办提醒通知或通报8次;开展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问题自查自纠整改及对照省纪委监委推动解决营商环境建设行政执法领域有关典型问题清单自查;完善营商环境考核评价机制,调整制发了《2022年全区营商环境考核评价实施细则》,围绕国家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和吉林省特色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明确各项指标牵头部门,压实责任,将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充分纳入管委会绩效考核体系。五是加强社会治理,优化公共服务。持续深化“天池和公共法律服务”品牌建设,打造了线上网上咨询、受理与实体平台办理相结合模式,为各村(社区)指派专业法律顾问,全年共办结法律援助案件94件,其中认罪认罚案件74件,农民工维权13件,形成法律资源共享、法律服务迅速的新格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持续深化,聚焦重点行业领域,有针对性地落地一系列行业整治措施。深入推进打击网络电信诈骗专项行动,着力强化群众反诈意识,全区共开展“打击网络电信诈骗”宣传活动29场,发布宣传信息77篇,发放各类宣传品32475份。充分发挥部门监管职能,依法严厉打击造谣传谣、哄抬物价、非法交易和食用野生动物等违法违规行为。六是全面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组织开展“护薇”“护蛙”“红松种源保护战役”、森林火灾风险大排查等一系列专项行动,实现连续62年无重大森林火灾目标,全年办结各类林业执法案件73件,有力保护了林区生态资源;按照《联合开展“绿盾2022”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工作的通知》要求,开展绿盾监督检查工10余次,出动检查人数30余人次。保护区内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全部取缔,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保持在99.5%以上;严格落实河长制,对天池、二道白河、鸭绿江、头道白河等主要河流进行巡河,做到常抓不懈;以长白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为核心,辐射周边保护地及林区,与白河林业局、松江河林业局、长白县林业局、临江林业局、泉阳林业局、露水河林业局共同建立东北生态屏障长白山区域生态保护联席工作机制;利用5.22国际生物多样性日、6.5环境日、9.26吉林生态日等开展生态环境主题宣传活动。
  (二)不断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一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定了《行政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和后评估制度》等10项制度,印发了《关于2021年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通报》,开展了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共清理管委会成立至今行政规范性文件113件,其中废止22件,失效28件,继续执行63件;完成年度合法性审核重要文件(合同、协议)94件,其中规范性文件3件,规划13件,合同协议69件,诉讼代理9件;向省委备案党内规范性文件2件、向省政府备案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实现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率、备案率均达100%。二是动态调整证明事项清单。制发了《关于进一步调整长白山管委会证明事项保留清单取消清单及实施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的通知》,严格遵循没有法律、法规、规章和省级政策文件依据的,一律取消,确保没有本地区自行设定的证明事项,经调整,全区共有保留证明事项40项,取消证明事项34项,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20项。
  (三)依法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健全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措施,依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征集、审核并公布了全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16项,同时对目录实行动态调整管理机制。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及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基本制度,坚持把重大风险评估作为各级党(工)委、管委会决策的前置程序,推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计划报告、事项备案制度落实。法律顾问全程参与全区重大决策的合法性审查、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形成法律顾问工作“全覆盖”,有力保障了决策机制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组织编制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制发了《关于组织开展编制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工作的通知》,组织各区各部门编制、审核并公示本区本部门行政执法事项清单,进一步推进依法全面厘清行政执法责任、明确行政执法措施,严格实施清单管理,实现行政执法工作标准化、规范化、精准化。二是规范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制发了《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案卷评查工作制度》,组织开展2022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同步进行“优秀案例”评选和“典型差案”整治,共抽查2021年以来执法案卷82卷,采取一案一表,量化打分的方式,评定优秀案卷10卷,进一步解决简单执法、机械执法、粗暴执法等问题,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行政执法水平。三是全面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制发了《关于开展2022年全区法治建设能力提升专题讲座暨依法行政(行政执法)培训工作的通知》,组织全区各行政执法部门、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共359人参加了网上培训考试,实现全地区覆盖、统一培训、全员参加,学习内容涵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行政处罚法系列专题、民法典的理解与适用、法治政府建设专题等内容,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
  (五)强化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一是强化各方监督。主动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认真听取各民主党派、工商联以及无党派人士意见建议,全年主办人大建议1件,协办省政协提案2件;12345热线共受理群众诉求5146件,其中,本地受理3481件,省热线转办1665件,已办结5064件,期限内未办结82件,按时办结率99.6%;加强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全面做好“经济体检”,完成审计(调查)项目14个,提出审计建议20个,全部被采纳,组织开展财政预算“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审计全覆盖;依法接收检察监督案件1件,办结1件。二是全面规范政务公开工作。制发了《长白山管委会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长白山管委会政务(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事项标准》,组织召开了全区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通报了2021年度第三方评估考核结果,全面部署落实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持续优化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做好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的规范、集中发布工作。在原有的8个栏目基础上增加至18个栏目;规范公文公开属性前置审核工作,全年共审核信息89条,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发布信息86条。
  (六)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一是加强府院联动机制建设。组织重新修订了《关于建立府院联动机制的实施方案》,进一步完善组织机构,健全工作机制,积极构建“一府两院”工作新格局。制定了《2022年长白山府院联动重点工作任务清单》《长白山管委会2022年府院联动重点任务协调推进机制》,细化工作措施,明确责任主体,确保重点工作有效落实。二是依法规范行政复议。着力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加大行政复议宣传力度,切实发挥行政复议接待中心职能作用,全年共接收并受理行政复议案件3件,其中申请人主动撤销1件,维持2件。三是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逢三说事”工作法,健全矛盾纠纷“一站式”调处化解机制,推动矛盾纠纷源头防范化解,聘请法官、律师、村“两委”、社区民警等组成调解团队,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全年共计排查纠纷125件,化解117件,在调8件。在各社区(村)开展“万家万事和”调解行动,组织全区人民调解组织和广大人民调解员走进基层网格,及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四是加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强化统筹推进,制发了《2022年全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转发了第二批吉林省省级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印发了《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法律七进”活动实施方案》和《长白山保护开发区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实施方案》;广泛开展普法宣传,印制民法典以案释法读本和疫情防控知识要点宣传册,开展了“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6.26”国际禁毒日、“12.4”国家宪法日及“宪法宣传周”法治宣传活动。
  (七)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一是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培训。制发了《中共长白山保护开发区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2年学习计划》《2022年全区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2022年度各级党(工)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和干部学习的重要内容,发放《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学习手册500余册,并依托吉林省干部网络培训学院“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班,组织全区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和公务员172人开展线上教育,逐步形成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学习机制。二是持续推进政府学法。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常态化机制,制定《长白山管委会2022年常务会议学法计划安排》,定期学习新修订、新生效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以及国家和省级文件要求需要领导干部学习掌握的法律法规,不断增强领导干部增强学法、用法、遵法、守法意识和运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的能力,切实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八)强化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一是完善人员组成。为切实加强对全面依法治区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动情况,动态调整委员会及其办公室人员组成,确保工作有序推进。二是强化督察考核。根据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反馈问题情况,认真研究制定了整改方案,明确了5个方面的23项具体问题,提出整改措施48条,并积极开展整改“回头看”;开展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督察暨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对3个区和36个工作部门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等重点工作开展督察指导;结合各区和党群机关、行政机关、事业单位职责内容,分类制定依法治区考核指标体系,实现依法治区绩效考评全覆盖。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法治机构不健全,司法工作与法治工作相脱节。2019年2月,在吉林省机构改革过程中,根据上级部署,设立了长白山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法制办),具体负责管委会相关司法行政工作和行政复议工作;设立了长白山司法局具体负责辖区普法宣传等工作。以上两部门对上统一归省司法厅监督指导。而全省各级政府法制办职能自上而下均统一划归至各地司法部门,我委政府法制办职能依然保留在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未能与长白山司法局整合,在全省仅此一例。这种机构设置,在实际工作中一定程度阻碍了我委依法治区工作与司法行政工作有效融合发展,不利于依法治区、依法行政、依法执政共同推进及法治长白山、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二)社会矛盾纠纷化解机制不完善。行政调解缺少专业队伍,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机制不够完善,行政调解水平有待提升。生态环境、城乡住房、交通运输等行政调解任务较重的部门,缺乏专业调解组织。
  (三)法治建设专门队伍和专业人员匮乏。普遍存在法治机构不健全,对接上级部门出现一对多、工作衔接不顺畅、上下对接不理顺等问题。法治工作人员,尤其是专职专业人员不足,专业水平和业务能力不高,受地域、体量、编制和政策等因素限制,“招人难、留人难”问题较为突出。
  (四)基层党政主要负责人对述法工作重视不够。个别部门主要负责人重视不够,主动述法意识不强,年终述职报告中法治工作内容体现不全面。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加强党的领导。召开年度依法治区委员会会议,审议印发了《长白山党工委全面依法治区2022年工作要点》和重点工作任务分解台账,从6个方面、31项任务全面部署依法治区工作。依据中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省委依法治省委《吉林省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重要举措方案》,结合长白山实际,制发了《长白山保护开发区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细化分工方案》,加快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
  (二)压实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责任。全面落实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年终述法工作,统筹抓好述法与年终述职工作结合,制发了《长白山保护开发区党工委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及选人用人“一报告两评议”工作方案》,将述法工作纳入年终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印发了《关于切实做好年度述法工作的通知》,对述法主体内容等作出了明确规定,要求各区、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制定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认真落实述法工作,并选定部分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会议述法。
  四、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全面加强依法治区工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二十大精神,持续扩大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覆盖面,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广泛开展学习宣传教育。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和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决策部署,坚持依法治区、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研究谋划2023年依法治区重点工作,统筹推进法治长白山、法治社会、法治政府一体建设。
  (二)全面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进一步健全重大行政决策管理机制,强化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备案、审核;认真履行规范性文件审核备案程序,严格落实前置审核和联席会议制度;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依法规范政府信息公开。
  (三)全面提升行政执法水平。加强综合执法队伍建设,进一步厘清各区、各部门权责,依法调整执法事项目录,规范执法主体、执法权限、执法内容。强化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和资格认定。深入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开展常态化执法监督、案卷评查。持续开展“机械执法、多头执法、随意执法”等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四)全面提升依法治理能力。进一步推进府院联动工作,加强调解队伍建设,有效化解行政纠纷,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构建矛盾纠纷多元调处化解机制。
  (五)全面理顺法治建设机构职责。推动将依法治区和法治政府建设等职能划转至长白山司法局,全面完成工作交接,确保各项工作有效延续。
  长白山管委会
  2023年1月29日
  (联系人:杨晶;联系电话:0433—57108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