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白山管委会关于公布长白山管委会为企业办实事清单的通告
长管明电〔2022〕1号
各相关部门单位:
为全力破解企业发展难题,助推企业高质量发展,现将长白山管委会为企业办实事清单通告如下:
一、减免财政税费方面
1. 将2021年4季度实施的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政策,延续实施6个月。
责任单位:税务局
2. 按照国家明确的适用范围和省级权限,执行“六税两费”减征比例为国家最高限即50%。
责任单位:税务局
3. 在省级税收权限内,按规定对确有困难的纳税人减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责任单位:税务局
4. 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责任单位:税务局
5. 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
责任单位:税务局
6. 加大中小微企业设备器具税前扣除力度。
责任单位:税务局
7. 继续推进“非接触式”办税,进一步减流程、减材料、减方式,确保政策红利直达市场主体。
责任单位:税务局
8. 继续实施新能源汽车车船税减免优惠政策。
责任单位:税务局
9. 2022年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
责任单位:人社局
10. 对不裁员、少裁员的参保企业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
责任单位:人社局
11. 2022年免征轮客渡、公交客运、地铁、城市轻轨、出租汽车、长途客运、班车等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增值税。
责任单位:税务局、交通局、经发局、财政局
12. 落实国家、吉林省2022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在公共领域率先应用的基础上逐步向私人领域拓展延伸。
责任单位:经发局、财政局
二、加强服务保障方面
13. 全额暂退旅行社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
责任单位:旅游文体局
14. 对参加省级营销推广活动的文旅企业给予交通、食宿免费支持。
责任单位:旅游文体局
15. 加强产业用地服务保障。
责任单位:规划资源局
16. 加强不动产登记服务,支持企业“无还本续贷”。
责任单位:规划资源局
17. 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依法严肃查处侵害农民(农业种植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利益、危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破坏农资市场公平竞争的制售假劣农资违法犯罪行为,曝光农资违法典型案件。
责任单位:农业水利局
18. 加强企业复工复产、复商复市过程中疫情防控保障服务,提供必要的抗原、核酸检测服务,提供中药、N95口罩等抗疫物资支持。
责任单位:卫健局、经发局
19. 开展消费券促销活动。
责任单位:商务局
20. 组织开展企业“走出去”系列活动。
责任单位:商务局、统战部
21. 组织开展“政银企”对接系列活动。
责任单位:财政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税务局
22. 开展“推动电商发展,助企复工复产”主题系列活动。
责任单位:商务局
23. 优化公交线路,助力全域旅游发展。
责任单位:交通局
24. 实施客运班线公交化改造,实行定制客运等班线客运发展新模式。
责任单位:交通局
三、优化营商环境方面
25. 严格涉企经济犯罪案件受理、立案以及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等审批制度,坚决杜绝以刑事执法手段违规插手、干预经济纠纷,避免因案件办理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责任单位:公安局
26. 优化涉外企出入境服务。
责任单位:公安局
27. 为企业职工提供公安窗口服务“绿色通道”,推出预约办、延时办等服务,高效为企业职工办理户籍业务等,实行居住证电子证照服务。
责任单位:公安局
28. 以开展“昆仑 2022”专项行动为主线,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违法犯罪行为,保障企业合法权益。
责任单位:公安局
29. 简化消防行政审批,全面实行告知承诺管理。
责任单位:消防支队
30. 提高消防部门监督检查质量。
责任单位:消防支队
31. 推进新版全流程审批系统广泛应用。
责任单位:政数局
32. 依托“吉林工程眼”监管平台,加强审批行为在线监管。
责任单位:政数局
33. 全面推行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积极采用“不见面”在线开标,逐步开展异地远程评标。
责任单位:住建局
34. 帮助个体工商户纾困解难。
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
35. 提高药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现场核查效率。
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
36. 开展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
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
长白山管委会
2022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