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白山保护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 长白山管委会办公室 >> 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平台

索  引 号: 79114715-5/2011-00455
分  类: 综合政务(其他) ; 通知
发文机关: 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1年04月12日
标      题: 关于印发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消防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发文字号: 长管政办发〔2012〕26号
发布日期: 2011年04月12日
索  引 号: 79114715-5/2011-00455 分  类: 综合政务(其他) ; 通知
发文机关: 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1年04月12日
标      题: 关于印发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消防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发文字号: 长管政办发〔2012〕26号 发布日期: 2011年04月12日

关于印发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消防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长管政办发〔2012〕26号

各区,机关各部门,各直属企事业单位,驻区各中、省直部门和单位:

《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消防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已经管委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二○一二年四月十二日

 

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消防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

为确保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消防事业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不断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消防安全需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胡锦涛总书记“三句话”总要求为指针,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为指导,紧紧围绕振兴长白山保护开发区经济社会发展这个中心,以科技进步和科学管理为动力,把握现代火灾特点和规律,着力推进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和打造现代化公安消防铁军两项重点工程,全面加强城乡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健全综合防灾救援体系,切实增强抗御火灾的综合能力,为维护全区社会安全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更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指导原则

——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方针,把火灾预防放在首位,不断改善城乡防火安全条件,从源头上防止火灾的发生;不断强化灭火和应急救援准备,提高灭火和应急救援水平,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以及其他重大灾害事故的危害。

——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把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消防事业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以人为本,以民为先,全面提高公民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全公共消防安全水平和社会防控火灾能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坚持统筹规划,协调发展。坚持统一规划与分类指导相结合,全面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加快建设与强化管理相结合,统筹协调,科学规划,使长白山消防事业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消防工作发展要求相适应。

——坚持依法治火,科技先行。不断健全完善消防法规、制度,大力推进消防执法规范化建设,确保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坚持科技兴消防,大力开展消防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积极推广应用先进的消防和应急救援技术、装备,全面加强消防信息化建设,不断提升防火、灭火和应急救援工作的科技含量。

三、奋斗目标

经过“十二五”期间的努力,到2015年底,“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社会化消防工作格局进一步完善,消防规划编制到位并顺利实施,公共消防基础设施明显改善,城乡抗御火灾能力明显增强;加强公安消防与森林消防的密切配合,努力实现“家火山火一起防、合力灭”的大消防格局;扑救火灾和处置其他各类灾害事故的应急救援力量体系更加完善;社会化消防宣传格局初步形成,机制更加完善,内容更加丰富,形式更加多样,全民消防安全意识普遍提高,扑救初起火灾以及火场逃生自救能力明显增强,全民关注、支持、参与消防工作的氛围更加浓厚。

四、主要任务

(一)全面加强消防工作机制建设

1.进一步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深入宣传贯彻《消防法》和《吉林省消防条例》,推动建立公共消防安全评价体系,定期对政府和有关主管、监管部门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情况进行评价,对城市消防安全状况、火灾隐患及其危害进行评估,提出对策,推动政府落实消防安全领导和管理责任,有关部门落实行政主管和行业监管责任。大力实施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提高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落实政府部门消防工作“四项责任”,夯实农村社区火灾防控“四个基础”,提高公安机关消防监督管理“四个水平”,全区消防工作社会化水平明显提升。

2.进一步强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建立公安、安监、建设、工商、质监等部门联合执法机制,根据不同时期火灾形势,定期或不定期开展联合排查整顿,形成消防监管合力。充分发挥“部门依法监管”的作用,全面加强本行业系统单位的自查整改工作。以人员密集、易燃易爆等单位和场所为重点,适时部署开展消防专项治理,集中解决严重威胁消防安全的突出问题,不断改善全区消防安全环境。建立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立销案制度,对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重大隐患,及时报请政府挂牌督办,确保如期整改,逐步实现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工作规范化、程序化。

3.进一步加强消防监督执法工作。加强执法制度建设,完善执法程序,通过开展执法示范单位创建、执法技能竞赛、执法质量考评等一系列活动,进一步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提高消防监督执法人员依法行政和公共服务水平。强化执法监督,全面推行网上执法、网上审批,严格落实集体议案、执法审计等制度。畅通外部监督渠道,定期向群众征询意见,主动接受司法机关以及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公开廉政监督电话,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4.进一步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积极推动建立完善消防宣传社会协同机制,深化消防宣传“五进”工作。2012年底前,建立“五进”工作示范点;2015年底前,三个区全部达到“五进”标准。实行消防新闻发布制度,保持与新闻媒体的热线联系,巩固和扩大宣传阵地,进一步建立健全消防宣传网络。加强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的监管,全面开展消防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工作,建立完善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组织保障体系和长效机制,严格落实消防培训“六个百分百”要求。“十二五”期间,建立消防科普教育基地,组织开展群众性的消防宣传教育活动。

5.进一步强化消防经费保障。进一步完善消防业务经费保障机制,使消防经费投入与地方经济发展同步。明确每年度消防经费递增标准。加大公共财政保障力度,逐步将城市社区和农村消防工作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确保全区消防事业全面协调发展。涉及政府投入的相关消防经费应明确经费标准。鼓励建立消防事业发展基金,接受社会各界的资助和捐赠,促进消防公益事业快速发展。

(二)全面加强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

1.加强消防规划编制工作。确保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与城镇和乡村建设同步实施。对公共消防设施不能满足灭火应急救援需要的,要及时增建、改建、配置或者进行技术改造。要进一步完善池北消防大队的基础设施。要在2012年底前,完成池西区消防站多功能训练塔和池北区消防室内训练馆建设,并投入使用;在2014年底前,完成池北区消防站多功能训练塔建设;在2015年底前,完成池南区消防站多功能训练塔建设,并完善营房库室建设;在2015年底前,要完成消防战勤保障大队建设,并投入使用。加强消防通信、消防水源等专项规划的制定,确保各项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

2.加强消防车辆建设。按照“退一补一、结构优化、性能先进、种类齐全、适度超前”的原则,进行配备消防车辆。根据《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2013年底前,配备40米云梯车1台,为池西区配备山岳救援车3台,雪地摩托1台,配备消防宣传车2台,抢险救援消防车1台,为池南区配备山岳救援车3台,雪地摩托1台;2014年底前,配备排烟消防车3台;2015年底前,配备供气消防车1台、饮食保障车1台、器材消防车2台。

3.加强消防装备建设。消防装备建设按照“急需、实用、配套”的原则,重点加强个人防护装备建设和适合长白山地区灾害事故类型的器材装备建设。个人防护装备建设,必须达到《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及公安部消防局下发的《关于增加消防员防护服装配备数量和提高适体率的通知》等有关个人防护装备比例的相关规定,同时要加强适用于山岳作业的防护器具的配备。器材装备建设,除满足正常的灭火救援任务和抢险救援任务外,还有兼顾山岳救援任务,在保障常规器材数量的同时,加强适用于山岳救援、山岳搜救器材装备的配备。“十二五”期间,器材装备经费应每年不少于100万元。

4.加强消防水源建设。要制定消防水源建设专项规划,确保消防水源建设按规划、有步骤进行。新建建筑要确保消防水源建设与其它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建设,一步到位,重点解决消防供水压力不足问题。有计划地补建市政消火栓,解决历史欠帐,争取在“十二五”期间,全区市政消火栓建设完好率达到90%以上。市政消防水源建设按照“谁建设、谁使用、谁受益”的原则,与建设工程同步建设。

(三)全面加强消防力量建设

1.加强灭火救援攻坚队伍建设。在深入开展消防执勤岗位练兵,全面提高消防指战员业务素质的基础上,每个执勤中队成立灭火救援攻坚组,积极开展灭火救援攻坚业务训练,按要求配齐各种装备,确保灭火救援攻坚组数量和装备质量,切实提高公安消防部队灭火救援攻坚作战能力。

2.加强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全面加强基层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切实提高全区应急管理水平。2012年底前,要依托公安消防部队建立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立完善应急响应机制、应急指挥机制和应急保障机制,实现应急救援调度指挥一体化、实战训练一体化、灾害处置一体化、物资保障一体化的联勤联动模式。2013年底前努力实现“公安机关三台合一”综合指挥系统,2014年底前完成消防无线通讯网覆盖全辖区。2012年底前,长白山北景区要成立山岳救援队,2013年底前,长白山西景区和南景区要成立山岳救援队。

3.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鼓励、支持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的建立。要借鉴省内外成功经验,结合长白山地区特点,聘用文职消防人员和合同制消防员,促进消防力量的多元化增长。继续加强对企业专职消防队的业务指导,对企业改制中面临生存危机的企业专职队因地制宜地进行公共化改造,巩固和发展消防力量。

(四)全面加强重点领域火灾防控工作

1.加强农村防火工作。深入贯彻《吉林省农村消防工作建设标准》,从消防组织建设、消防安全管理、消防宣传、消防基础建设、消防规划建设、考核考评等方面落实农村各项防火工作任务。将农村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纳入“千村示范、万村提升”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与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同步建设、同步发展。

2.加强城市社区消防安全管理。充分发挥社区消防管理职能作用,建立健全城市社区消防工作组织领导机构,依托街道办事处、社区和居民委员会组建消防工作服务队、巡逻队和义务消防组织,制定完善城市社区消防安全管理机制,选出一批社区消防工作典型,充分发挥城市社区在消防工作中的基础作用。2012年底前,所有社区普遍成立消防工作组织领导机构,建立义务消防队;创建1至2个社区消防安全管理示范社区;2013年底前,形成比较完善的社区消防安全工作模式;到2015年底前,社区消防工作实现组织机构健全、日常管理规范、制度完善、火灾防控能力明显提升的目标。

3.加强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大力推动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着力抓好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2012年,所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全部达标;2013年,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一般单位基本达标,全区80%的社会消防安全单位达标;到2015年,实现社会单位消防安全检查日常化、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化、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常态化的目标。

4.加强公安派出所消防分级监督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吉林省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工作规定》,进一步明确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范围,推动各级公安机关将派出所消防工作纳入公安业务考核范围,使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轨道,避免失控漏管。各级公安消防机构要加强对派出所消防工作的业务指导,制定并实施派出所民警消防监督业务培训计划,切实提高派出所民警消防业务素质。

附件:1.名词解释

   2.“十二五”项目建设投资额计划表

附件1 

名词解释

1.“四个能力”

根据《 公安部关于印发<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公通字〔2010〕16号)中提到开展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

(1)提高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切实做到“消防安全自查、火灾隐患自除”。

(2)提高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切实做到“火情发现早、小火灭得了”。

(3)提高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切实做到“能火场逃生自救、会引导人员疏散”。

(4)提高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切实做到“消防设施标识化、消防常识普及化”。

2.“四项责任”

根据《公安部关于印发<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公通字〔2010〕16号)中提到落实政府部门消防工作“四项责任”:

(1)落实组织领导责任。

(2)落实监管责任。

(3)落实设施建设责任。

(4)落实检查考评责任。

3.“四个基础”

根据《 公安部关于印发<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公通字〔2010〕16号)中提到夯实农村、社区火灾防控“四个基础”:

(1)夯实组织建设基础。

(2)夯实设施建设基础。

(3)夯实群防群治工作基础。

(4)夯实队伍建设基础。

4.“四个水平”

根据《 公安部关于印发<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公通字〔2010〕16号)中提到提高公安机关消防监督管理“四个水平”:

(1)提高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水平。

(2)提高消防监督执法规范化水平。

(3)提高消防宣传教育水平。

(4)提高社会管理创新水平。

5.“五进”

根据《吉林省消防宣传“五进”工作标准》中提出的消防宣传“五进”活动,即: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积极向广大群众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

6.“六个百分百”

根据《吉林省公安消防总队消防教育培训“六个百分百”工作实施方案》。其中工作目标提到:力争通过一年的努力,达到消防教育培训“六个百分百”,即:

县级以上政府和行业部门的主管领导参加消防培训率达到100%;乡镇长、村委会主任、社区主任参加消防培训率达到100%;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参加消防培训率达到100%;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参加消防培训率达到100%;公安机关主管消防工作的(分)局长、消防支队支队长、防火处长、大队长(科长)和消防监督人员参加消防培训率达到100%;公安派出所从事消防监督工作的专兼职民警参加消防培训率达到100%。

7.公安机关三台合一

根据《公安部关于大力推进县市公安机关110、119、122“三台合一”工作的通知》,将辖区内110、119、122三个报警台进行整合,充分利用现有通信及计算机网络技术,建成一个公安信息、控制、通信和指挥(CTI)的综合系统,系统建设的要求符合公安部《县、市级公安机关“三台合一”接处警系统技术规范》。

“公安机关三台合一综合应急指挥系统”是将公安局110、119、122三个报警台进行整合,充分利用现有通信及计算机网络技术,建成一个公安信息、控制、通信和指挥的综合智能管理辅助系统。系统将在现有110接处警系统基础上,以有线、无线通信系统和公安计算机网络为纽带,将公安业务信息系统、安防监控系统与三台合一综合应急指挥系统等有机地组成为一个整体,实现接警、指挥、调度、反馈、查询、存档为一体的综合指挥平台,从而达到报警便利,接警快捷,调度畅通,出警有力的目标,提高快速反应能力和整体作战水平。

 

附件2 

“十二五”项目建设投资额计划表 

 

序号

项目名称

计划投资额(万元)

1

消防科普教育基地

486

2

取水码头

320

3

体能综合训练馆

300

4

池西大队营房

367

5

池南大队营房

140

6

市政消防设施

347

合计

19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