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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白山管委会办公室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6-01-04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有关事项的通知》(吉政厅函〔2021〕20号)的要求,特向社会公布长白山管委会办公室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报告包含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时间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电子版可在长白山管委会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如有疑问,请与长白山管委会办公室联系,地址:吉林省延边州安图县二道白河镇长白山管委会办公楼103室,邮编:133613,电话:0433-5710105,E-mail:fz5710105@126.com。

  一、总体情况

  长白山管委会办公室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以及省委十二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新时代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统筹推进办公室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严格贯彻落实《条例》,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原则,按照规范格式及时发布政府信息,逐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发布信息质量。全年共发布信息26条,其中规范性文件5条、财政预决算信息2条、政协提案办理3条、政策解读5条、其他各类综合政务信息11条。编制了办公室主动公开事项目录,并结合工作实际,开展历史发布各类信息自查清理,针对重点领域敏感信息、不当公开信息和不需要长期保留的信息,撤销发布60余条。充分利用政策直达工作机制,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政策直达专区发布了长白山保护开发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办理信息,为企业、群众提供便利服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按照《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工作的通知》(吉政厅函〔2020〕49号)要求,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申请。本年度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3件,且均在20个工作日内依法规范答复申请人。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严格落实《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由起草单位依据条例及上级文件要求,确定公文公开属性并填写《政府信息公开属性审核表》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表》,报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无公文公开属性审核的,予以退文处理。全年共审核文件22件,其中主动公开15件,不予公开7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持续优化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做好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的规范、集中发布工作。根据机构职能调整,收回退役军人事务局、长白山税务局、综合执法支队三家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秘钥,并同步关闭其信息发布端口。持续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数据库数据维护工作,可在长白山保护开发区官方网站快速查询已发布的各类行政规范性文件。充分利用省政务公开办开发的智能监管平台,依据监察规则对各区、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任务进行提醒督办,有效促进了主动公开内容的全面公开。

  (五)宣传培训及评估考核情况。举办2025年依法治区业务能力提升专题培训,专门讲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四章依申请公开案件办理内容,对全区各单位业务骨干进行培训,进一步提升工作人员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5

10

3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办公室在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主动公开信息的精准度有待进一步加强、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量较少,工作力量队伍有待加强。

  针对以上问题,采取以下措施积极推进整改。一是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审核,提升信息发布的规范性,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全生命周期管理机制,确保信息发布安全。二是加强培训指导。高标准坚持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准入机制,对新到岗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进行岗前培训,确保工作衔接到位、推进顺利。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要求,2025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管委会办公室

  2025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