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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白山管委会办公室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11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有关事项的通知》(吉政厅函〔2021〕20号)的要求,特向社会公布长白山管委会办公室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报告包含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电子版可在长白山管委会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如有疑问,请与长白山管委会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吉林省延边州安图县二道白河镇长白山管委会办公楼103室,邮编:133613,电话:0433-5710105,E-mail:fz5710105@126.com。
  一、总体情况
  管委会办公室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统筹推进我区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严格贯彻落实《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原则,按照规范格式及时发布政府信息,逐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发布信息数量和质量。全年共发布信息65条,其中财政预决算信息2条、人大代表建议2条、政协提案办理5条、专项规划1条、政策解读9条、其他各类综合政务信息46条。制发了《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进行规范。同时,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全面推进我区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对如何落实五公开、如何做好政策文件预公开、如何做好政策解读、如何回应社会关切和各重点领域应主动公开事项等方面细化了公开标准,明确了更多刚性要求。充分利用政策直达工作机制,为企业、群众提供便利服务。依据《长白山管委会关于公布2023年为企业办实事清单的通告》(长管明电〔2023〕2号),调度相关部门报送涉企便民政策,并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政策直达专区进行了发布。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按照《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工作的通知》(吉政厅函〔2020〕49号)文件要求,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申请。本年度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3件,且均在20个工作日内依法规范答复申请人。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公文在制发前增加政府信息公开属性审核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要求。由起草单位依据条例及上级文件要求,确定公文公开属性并填写《政府信息公开属性审核表》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表》,报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无公文公开属性审核的,予以退文处理。全年共审核文件44件,其中主动公开29件,依申请公开1件,不予公开14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持续优化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做好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的规范、集中发布工作。将各机关职能部门公开的信息归集到主动公开栏目内,方便群众获取相关政府信息。10月,省政务公开办开发的智能监管平台投入运行,依据监察规则对各区、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任务进行提醒督办,有效促进了主动公开内容的全面公开。11月,省政数局完成了政策直达平台升级改造,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文件与核心条款关联公开。
  (五)宣传培训及评估考核情况。7月26日,组织各区、各部门召开了全区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会上对《全面推进我区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进行了解读,并对全区2022年以来政务公开情况进行通报,同时组织了全区政务公开业务培训。管委会副主任李南哲同志对近年来全区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和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了讲话,同时对下步工作提出具体要求。通过这次会议,向各区各部门层层传导工作压力,进一步提升工作人员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收到省政务公开办《关于2022年度全省政务公开考评情况的通报》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2022年度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第三方评估结果反馈的函》后,我们立即部署开展了问题整改工作,印发了《关于做好2022年度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第三方评估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并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章主动公开事项,逐条逐项开展自查,各区、各相关部门单位能够对照问题清单积极开展整改,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改任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5

9

3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1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1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1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1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办公室在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部分公开内容不够及时;二是对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相关法律法规与司法解释及相关案例的学习还不够深入;三是政务公开工作人员数量较少,政务公开工作力量队伍有待加强。
  针对以上问题,采取以下措施积极推进整改。一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把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作为政府提高执法水平、服务水平的一项重点工作,扎实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制,进一步突出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重点和责任分工;二是加强学习培训,常态化开展信息公开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和能力,增强信息公开的主动性、自觉性及专业性;强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加强对新入职人员政务公开工作的日常指导,切实提升全区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要求,2023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管委会办公室
  2023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