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6年池西区春节期间烟花爆竹
临时销售经营管理的通告
为加强2026年春节及元宵节期间烟花爆竹销售安全管理工作,规范市场经营秩序,保障公共安全,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65号)、《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AQ4128-2019)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现将2026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临时零售经营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从业条件
(一)零售点主要负责人必须参加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并考核合格;销售人员须经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二)零售点应设置在符合安全规范的阻燃材料搭建的销售专棚内,仅限于销售C、D级烟花爆竹产品。从业人员须掌握必要的安全经营知识,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依法依规经营。
(三)零售专棚为室外独立设置,面积不小于10平方米、不大于15平方米,烟花爆竹堆放高度不得超过2米,最大存放量不超过60箱(总药量不超过70千克)。
(四)零售点须配备不少于两具5公斤及以上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并在显著位置设置“严禁烟火”“禁止燃放”等安全警示标志。
(五)零售点之间安全距离不得小于50米;若门窗等洞口直接相对,最小距离不得小于80米。零售点与学校、幼儿园、医院、集贸市场、加油站等人员密集场所和重要设施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100米。
(六)经营许可有效期:2026年2月3日至2026年3月4日。
(七)须符合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家标准规定的安全经营条件。
二、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6年1月7日至1月8日,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
(二)报名地点
池西区公共服务和应急管理局(长白山管委会池西区天池大路池西区管理委员会办公楼二楼应急管理科)。
(三)报名资格
1.零售点主要负责人及销售人员须年满18周岁,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掌握必要的烟花爆竹安全经营和应急技能。
2.依据相关党纪法规,限制从事营利性活动的公职人员不得申请。
3.被司法机关限制从业或纳入相关失信名单的人员不得报名。
4.报名须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办理,不得委托代办。
(四)经营点位设置
具体布点情况详见附图。申请人也可自行选址,但须经池西区公共服务和应急管理局审核批准后方可设点。
三、摊位确定
经审核符合从业条件且培训考核合格的报名者,将以公开抽签方式确定具体经营摊位,抽签时间另行通知。
四、注意事项
(一)主要负责人及销售人员一经确定,不得擅自更换。
(二)严禁委托他人代为报名或冒用他人身份报名。
(三)未参加培训或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从事烟花爆竹销售活动。
(四)不得私自转让、出租、出借经营摊位。
(五)严禁冒用他人资格从事经营。
(六)对违反本通告及相关规定的,将依法吊销许可证并予以行政处罚。
特此通告。
附件:2026年池西区烟花爆竹临时零售布点图
池西区公共服务和应急管理局
2026年1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