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西区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扶贫领域
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池西办发〔2018〕8号
区直各部门,三个村:
《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经党委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池西区办公室
2018年3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扶贫领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以及“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和吉林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统一部署,池西区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确定2018年为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决定在全区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扶贫领城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持续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指示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强化目标导向,强化责任担当,强化问题意识,系统排查、从严治理当前影响脱贫攻坚的突出问题,清除作风问题形成的根源,压缩作风问题滋生的空间,形成对作风问题的强大震慑,构建扶贫领域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推动扶贫领域作风明显改善,促进脱贫攻坚各项政策措施全面落实,切实做到扶贫工作务实、脱贫过程扎实、脱贫成果真实,确保如期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
二、基本原则
统筹安排,分工负责。在省、长白山管委会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统一部署下,池西区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牵头负责安排辖区专项治理工作。池西区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结合工作职能,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围绕本辖区、本部门扶贫工作存在的作风问题,深入开展专项治理。
示范带动,加强指导。池西区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带头示范,以严肃的态度、严格的标准、严明的纪律,从严从实抓好自身作风建设,指导本辖区本部门加强作风建设,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问题导向,边查边改。对专项治理中发现的影响脱贫攻坚政策措施落实的突出问题,基层干部反映强烈的问题,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等,都要迅速纠正,立行立改,坚决整改。
集中突破,持续推进。利用1年左右时间,围绕易发、多发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方面和关键环节,开展作风问题专项治理,集中力量解决突出问题,确保取得阶段性成效。同时,追根溯源,举一反三,完善政策措施,加强制度建设,扎紧制度笼子,将作风建设贯穿脱贫攻坚全过程,持之以恒推进作风整改,切实巩固作风建设成果和脱贫攻坚工作成效。
三、治理内容和主要措施
针对扶贫领域存在的“四个意识”不强、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措施不精准、工作作风不扎实、考核监督从严要求不够、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等问题,认真组织开展作风问题专项治理。
(一)切实强化“四个意识”
治理内容:一是对脱贫攻坚的重要性艰巨性紧迫性认识不足,有的单位没有把脱贫攻坚作为重大政治任务进行安排部署。二是对党中央脱贫攻坚决策、省委省政府、长白山党工委管委会工作部署和政策措施贯彻不力,制定配套措施、细化落实方案、推进组织实施不及时不到位。三是对推动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认识不到位,行动不坚决,以城镇区域发展代替精准扶贫。
主要措施:一是加强学习培训。研究制定全区学习培训计划,分级分批组织开展对各单位扶贫干部的培训,充分利用多种平台。组织全区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战略思想,充分认识脱贫攻坚重要性、艰巨性和紧迫性,进一步提高工作站位,坚持把脱贫攻坚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第一民生工程,持续强化脱贫攻坚全局意识,提高培训对象对脱贫攻坚的认识,着力培育懂扶贫、会帮扶、作风硬的扶贫干部队伍。(牵头单位:经济发展局、党群部、人社局;责任单位:池西区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二是推动政策落实。围绕国家、省及管委会里已经出台的脱贫攻坚政策措施,结合辖区实际,进一步制定完善相关配套政策措施,推动驻村帮扶、包保帮扶、责任落实、资金使用管理、督查巡查、考核评估等系列政策落实。不断强化对扶贫政策的宣传解读和学习传达,集中开展政策“落地入户”专项行动,解决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问题,切实提高政策知晓度和执行力。督促各部门加强研究和用好政策,破除中梗阻、防止软落实,避免政策空转,同时防止落实偏差。积极争取国家和省里政策,加大资金项目支持力度,促进产业项目开发建设。(牵头单位:经济发展局;责任单位:池西区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三是坚决贯彻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严格按照“六个精准”要求,推动涉农资金、金融贷款、产业项目、行业与社会帮扶等政策措施精准对接贫困村和扶贫对象并不断加大倾斜力度;(牵头单位:经济发展局;责任单位:池西区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二)切实强化责任落实
治理内容:一是有的单位领导责任落实不到位,具体负责部门责任不明确,主要负责同志研究指导不细,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够,分管负责同志工作不深入不扎实。二是对已出台政策措施的实施指导督促不够,有些政策停留在纸面上或实施效果不明显。三是对本辖区本部门的扶贫工作指导推进不够,主动作为不够,对脱贫攻坚中出现的新问题不够重视、不及时研究解决,没有形成系统合力。四是对驻村帮扶、选派驻村工作队等工作重视不够,派出的驻村干部不得力,缺少指导、支持、关心和监督。
主要措施:一是严格落实责任。按照国家《脱贫攻坚责任制实施办法》《吉林省脱贫攻坚责任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结合池西区实际,进一步研究细化脱贫攻坚责任,全面落实脱贫攻坚区、村层层抓落实、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池西区对辖区内贫困对象退出承担主要责任,各村对贫困人口退出负有第一责任,各级相关行业部门对本行业领域扶贫政策落实负有主体责任,把贫困对象退出和行业帮扶分别纳入我区党委及各级有关行业部门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内容。(牵头单位:经济发展局、党群部;责任单位:池西区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二是强化督查落实。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各部门扶贫政策落实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督查,对问题突出的地方开展专项巡查,对涉及健康扶贫、教育扶贫、危房改造、安全饮水等重点工作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形成督查通报,对完成好的进行表扬,对推进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推进政策措施落实。(牵头单位:纪委监察室、经济发展局;责任单位:池西区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三是强化协调联动。充分发挥各级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作用,建立完善工作例会制度,定期组织召开各级领导小组及办公会议,议定重要事项、解决突出问题。制定完善各级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加强部门之间日常工作协调和信息交流,加强专题研究,会商解决问题,增强脱贫攻坚工作合力。(牵头单位:经济发展局;责任单位:池西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四是强化监督考核。制定完善驻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工作职责和监督管理考核制度,加大对驻村帮扶工作的日常管理、督促检查和年度考核力度。加强对第一书记的日常联系、教育引导和监督管理,准确了解驻村帮扶工作情况,对工作突出的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安心不上心、没有采取帮扶措施、当地干部群众反响大的驻村干部进行“召回”,被“召回”的驻村干部在整个脱贫攻坚期内不得提拔重用。加强保障支持,确保驻村干部下得去、融得进、干得好。(牵头单位:党群部、经济发展局)
(三)切实强化措施精准
治理内容:一是信息数据采集不及时、不全面,贫困识别和贫困退出程序不够规范严谨,群众知晓率不高。二是有的行业扶贫政策措施操作性不强,或用行业普惠性政策代替精准扶贫政策,或用一般性工作代替扶贫工作,政策措施缺乏针对性。三是有的包保帮扶单位的帮扶措施比较单一,多限于给钱给物,缺少创新思维和有效举措。四是针对深度贫困群体和扶贫对象缺少倾斜性扶贫政策措施,支持力度不够。
主要措施:一是进一步夯实精准工作。严格执行精准识别程序和标准,细化识别措施,结合年末贫困人口退出再组织进行贫困识别,逐村逐户摸底排查,进一步查清核准贫困户和贫困人口信息。建立扶贫对象信息变动情况月报告制度,池西区组织各村要按月进行扶贫对象变动情况调查并及时向管委会扶贫部门报送扶贫对象信息变动情况。结合国家和省里进行的动态管理,及时对国家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和吉林省脱贫攻坚大数据平台信息数据进行更新和动态调整,确保系统和平台信息数据、各村存档的信息数据与扶贫对象的实际情况一致。严格把握退出程序和标准,对贫困人口退出进行从严把握,明确具体程序和责任,坚决做到贫困退出实行民主评议、审核审查、公示公告等程序,让群众参与评价,做到全程透明。同时,加强对建档立卡业务人员的培训,学政策、严标准、明责任、强要求。按要求坚决做到全区对贫困人口脱贫查验全覆盖,采取入户查验、第三方评估等方式,加大查验力度,确保贫困人口实现精准脱贫退出。(责任单位:池西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二是强化行业扶贫工作。严格推进落实《全区脱贫攻坚主要任务责任分工实施方案》,对方案中明确的部门责任清单完成情况实行月报告季通报制度。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明确部门年度工作任务,并加强跟踪调度和督导检查,加大行业部门政策措施落实力度。进一步推进完善各有关行业部门扶贫政策措施,突出政策措施的精准性和实效性,深入开展健康扶贫、教育扶贫、住房安全、饮水安全、兜底保障等行业扶贫行动,让好政策落地生根,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牵头单位:经济发展局;责任单位:池西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三是创新完善包保帮扶方式。认真落实干部包保帮扶“四个联系”要求,强化帮扶指导,加强帮扶调度,加大包保帮扶干部培训力度,创新思路、优化措施,因户因人因贫制定帮扶措施,做好帮扶写实,将帮扶实效纳入部门考核内容,加强帮扶考核评估。(牵头单位:党群部、经济发展局;责任单位:池西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四是聚焦深度贫困群体集中攻坚。贯彻落实好《吉林省关于支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的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贫困人口基本生活兜底保障工作的意见》《关干进一步加强医疗救助与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有效衔接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以老弱病残等深度贫困对象为主体,采取有针对性的扶贫措施,精准施策、集中发力,强化项目、资金、干部包保、社会帮扶等方面政策支持,切实解决好老弱病残等深度贫困群体的特殊困难。结合全区因病致贫人口比例较高的实际,研究制度重病兜底保障制度,重点强化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商业保险或医疗救助、县级医疗基金四道医疗保障网,保障农村贫困人口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坚持分类救治,建立扶贫对象健康档案,实行签约服务,指导扶贫对象会看病、会买药、会报销、少花钱,减少医药费支出。(责任单位:池西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四)切实强化工作作风
治理内容:一是调查研究不深入实际,指导工作脱离实际,遇到问题不善于解决。二是工作落实走形式,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贯彻文件。三是村级填报各种报表数据较多,基层和村级重复接受检查、考核、评估。四是简单发钱发物、送钱送物,不注重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扶贫成果不可持续。
主要措施:一是改进调查研究。在“两节”期间开展一次“走遍贫困村、访遍贫困户”走访慰问活动,池西区领导带头,各级包保帮扶部门、驻村第一书记、帮扶责任人等深入贫困村、贫困家庭访贫问苦,排忧解难,帮助谋划明年发展思路和项目,为打好脱贫攻坚战奠定坚实基础。日常工作中,各级领导带头深入开展调研督导,协调解决困难问题,持续推动全区脱贫攻坚工作稳步开展。调研时要切实深入到贫困群众家中,不提前踩点,不弄虚作假。调研活动严格遵守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有关规定,一律轻车简从。严禁为迎接检查制作展板,严禁无实质内容的安排,严禁层层陪同。(牵头单位:党群部、经济发展局;责任单位:池西区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二是减少会议文件。严格执行会议计划,精简会议活动,确需召开的会议,尽可能利用电视电话会议的形式,条件具备的可以直接开到基层,避免层层开会。减少发文数量,可发可不发的文件坚决不发,可长可短的文件一定要短,严禁发文朝令夕改。(牵头单位:办公室、经济发展局;责任单位:池西区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三是减轻基层负担。减少村级填表报数,除每年根据省里统一部署填报一次建档立卡信息系统数据外,任何单位任何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村级填报扶贫数据,切实减轻村级扶贫干部负担(指导村级根据动态管理需要进行的有关扶贫对象数据信息调整、修改、补充等情况除外)。减少检查考评,除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及长白山党工委、管委会确定的督查巡查、考核评估外,各级部门和单位不得组织其他检查考评,原则上每年底组织一次年度综合检查考评。坚持求真务实,防止各种垒大户堆盆景做法。严格禁止不切实际的“形象工程”和各类形式主义活动。(牵头单位:经济发展局;责任单位:池西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四是充分激发内生动力。坚持扶贫与扶志、扶智相结合,加强正面引导,采取媒体宣传、巡回宣讲、以会代训、入户讲解等形式,大力宣传中央、省和长白山管委会关于精准扶贫的决策部署,引导贫困群众转变“等靠要”思想,树立良好新风,增强自立自强意识,变被动为主动,变“要我脱贫”为“我要脱贫”。注重抓党建促脱贫,发挥基层党组织特别是村书记在脱贫致富中的引领作用,大力推行“党支部+党员+贫困户”“党支部+专业合作组织+贫困户”“党支部+能人大户+贫困户”等模式,带领贫困群众自力更生,积极创业,勤劳致富。(牵头单位:党群部、经济发展局、责任单位:池西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五)切实强化资金管理使用
治理内容:一是对扶贫资金使用监管不严,可能导致资金使用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发生。二是因项目谋划不及时、启动较慢,导致扶贫资金拨付不及时或滞拨。三是执行扶贫资金公开和公示公告制度不及时、不规范,群众和社会知晓率低,难以有效监督。
主要措施:一是强化资金使用监管。严格执行《吉林省财政专项扶贫资会管理实施办法》《吉林省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资金和项目管理的意见》《长白山保护开发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关于进一步做好使用财政专项扶贫发展资金实施的扶贫项目管理工作的意见》等制度规定,督促各经济区加强扶贫项目和资金管理,把加快扶贫项目实施和资金支出作为脱贫攻坚的重大保障措施抓紧抓好,管委会审计、财政等部门要加大对扶贫资金使用的审计和监督检查力度,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牵头单位:财政局、经发局、责任单位:池西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二是加强项目管理。加强各经济区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加强项目论证和储备,做好项目计划安排,加快项目前期工作,防止因项目确定不及时、启动慢造成资金缓拨、滞拨或闲置浪费,也防止因项目选定不准造成损失。严格落实项目管理各项要求,做到资金、管理、核算、责任和考核跟着项目走,努力提高项目完工率、降低资金结转结余率。(责任单位:池西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三是全面推行公开公示制度。认真执行《长白山保护开发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公示公告制度》及国家和省相关规定,对国家、省、管委会分配的扶贫资金及实施的扶贫项目全部公开,在村内醒目位置公告公示,引导贫困群众参与扶贫项目决策、管理和监督,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责任单位:池西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四是强化监督检查。建立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监督检查制度,加大对项目实施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对发现项目进展缓慢、擅自变更建设内容、扶贫效益不明显、带动效果不精准、报账不及时、公告公示不规范等问题,及时予以纠正整改,切实解决存在的问题。纪检监察机关对检查发现的虚假冒领、载留私分、贪污挪用、挥霍浪费等违纪违法问题,坚决从严惩处。建立查实曝光制度,对查实的扶贫领域案件,点名道姓予以曝光。(牵头单位:纪委监察室、财政局、经济发展局、;责任单位:池西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六)切实强化考核监督
治理内容:一是考核评估你好我好,一团和气,不较真碰硬,不能真正发现问题。二是督查巡查蜻蜓点水、避重就轻,报喜不报优。三是发现问题追责力度不够。
主要措施:一是强化培训、严格标准。按照国家、省和长白山管委会考核评估相关规定及贫困退出、包保帮扶等具体内容,加强对脱贫攻坚考核评估人员的业务培训,准确把握考核内容、考核标准、考核方法、考核程序和工作责任,突出问题导向,明确责任要求,提高考核评估的质量。严格标准程序。对标贫困退出和包保帮扶考核指标,严格考核标准,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数据为支撑,一把尺子量到底。严格考核程序,实行实地核查、第三方评估和与平时工作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评估。进一步修改完善考核细则,增强考核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牵头单位:党群部、经济发展局;责任单位:池西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二是严格督查巡查。督查巡查的方式要灵活多样,可采取督查与巡查相结合、定期督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进村入户与电话询问等多种方式。督查巡查要敢于较真碰硬,督查组人员要勇于担当、敢于负责、坚持原则,发现问题,严肃指出,坚决督促整改到位;纪检监察部门要通过明察暗访,持续加大监督执纪力度;管委会有关部门分别牵头负责,对扶贫项目、安全住房、安全饮水、涉农资金等领域存在的问题进行专项治理。(牵头单位:纪委监察室、经济发展局;责任单位:池西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三是严肃责任追究。对扶贫领域的违纪问题、腐败问题、作风问题,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的,进行严肃问责。严守考核工作纪律,保证考核结果的公正性和公信力。实行考核组和被考核单位“责任捆绑制度”,对因不负责任,造成考核结果失真失实的,严厉追究考核组成员责任。(牵头单位:纪委监察室;责任单位:池西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四、组织保障
(一)提高政治站位。脱贫攻坚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标志性指标和底线任务,是促进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满足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途径,是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主要矛盾的重要手段,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重要体现。各区各部门要结合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强化责任担当,转变工作作风,自觉从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党委书记任组长,党委、相关领导任副组长,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全区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全面负责作风问题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池西区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日常综合协调、督促落实、情况反馈工作。各部门要成立相应组织领导机构,主要负责同志亲自牵头、亲自研究部署、亲自推动整治落实。
(三)严格部署落实。要按照国家和省关于脱贫攻坚责任制相关要求,强化脱贫攻坚一把手责任制,严格落实党委、区委和村党支部三级书记抓扶贫抓治理的工作机制,把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作为落实管党治党责任的具体行动,作为打好整顿作风优化发展环境攻坚战的实际举措,纳入全区各级各部门重点工作和重要议事日程,集中研究,全力推动。党委管委会主要领导对全区扶贫领域作风治理负责,各区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对本辖区扶贫领域作风治理负责,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牵头抓好扶贫重大政策、重大问题研究,做好统筹安排部署。要根据脱贫攻坚实际,完善政策措施,加强政策供给。
(四)强化标准要求。各部门要把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一系列部署要求不折不扣落实到脱贫攻坚全过程各环节,高标准、严要求、做表率,坚持不懈改作风转作风,用作风建设的成果促进各项扶贫举措的落实。摸清作风建设薄弱环节,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和措施清单,逐级推动落实专项整改措施,对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不安排、不督促、不落实或发现问题不整改的,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