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社会工作部的通知
池南党发〔2024〕11号
区属各部门,企事业单位,驻区单位,社区(村):
根据《关于调整吉林省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池南区管理委员会内设机构的通知》(长白山组发〔2024〕22号),经5月22日党委会研究决定,成立池南区社会工作部,加挂“两新”工委、信访局牌子。机构全称为:中共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池南区委员会社会工作部;简称:中共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池南区委社会工作部,属于党委职能部门。核定正科级领导职数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1名,人员编制数5名。撤销中国共产党池南区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成立后的社会工作部与池南区政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政法办)合署办公。
社会工作部工作职责:负责人民信访工作,指导人民建议征集工作,统筹推进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和基层政权建设,统一领导全区性行业协会商会党的工作,协调推动行业协会商会深化改革和转型发展,指导混合所有制企业、非公有制企业和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新就业群体党建工作,指导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等职责。划入池南区办公室所承担的信访工作职责。划入党群工作部所承担的志愿服务工作的统筹规划、协调指导、督促检查等职责。划入原非公党工委承担的调查研究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管理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研究完善群众利益协调机制等职责。划入公共服务和应急管理局承担的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拟订社会工作政策等职责,统筹推进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和基层政权建设。
中共池南区委员会
2024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