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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南区管委会行政机构职责调整方案

  池南党发〔2019〕11号

  根据长白山管委会关于印发《吉林省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池南区管理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的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落实我区机构改革工作,现将我区行政机构职责调整方案通知如下:

  一、党委办公室

  (一)主要职责

  主要负责区党委文件、文稿起草、拟发,上级党委文电的办理,承办下级请示报告;负责区委会议安排,落实区委班子交办事项,确保区委机关正常运转等工作;

  负责会同有关部门抓好全区各级党组织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好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定、决议;

  负责抓好民生保障及重点商业产业发展等工作;

  负责新媒体建设等工作。

  (二)对上承接部门

  党工委办公室

  (三)领导职数配备及人员编制情况

  核定科室3个(综合科、秘书科、新媒体办公室);编制6个,领导职数1名(副科级1名)。

  二、办公室

  (一)主要职责

  主要负责池南区管委会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政策研究、保密、机要、法制等相关工作,负责公文办理等工作;

  负责承办应由党委、管委会受理的信访事项,保障信访渠道畅通;负责向全区各部门交办信访事项,并协调、督促及落实等工作;

  负责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工作;负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放管服改革和“只跑一次”改革等工作。

  (二)职责调整情况

  1.划出的工作职责

  划出应急管理工作职责到经济发展商务局

  (三)对上承接的部门

  办公室、信访局、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

  (四)领导职数配备及人员编制情况

  核定科室5个(文秘机要科、行政后勤科、综合信息科、信访科、公车平台);行政办公室编制26个(公车平台编制9个、保洁5人,保安4人),领导职数2名(正科级1名,副科级1名)。

  三、党群工作部

  (一)主要职责

  负责党组织、党员队伍、领导班子、人才队伍和干部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公务员工作;负责老干部管理服务等工作;

  负责思想宣传、意识形态、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网络安全、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

  负责统筹统一战线、民族、宗教、外事、侨务等工作;

  负责巡视巡查等工作;

  负责指导协调政法各部门工作;负责全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采取有效措施维护社会稳定等工作;

  负责督查督办工作,负责软环境建设等工作。

  (二)职责调整情况

  1.划入的工作职责

  划入原社会事务局民族、宗教、侨务工作职责。

  划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公务员管理工作职责。

  (三)对上承接部门

  组织部、宣传部、统一战线工作部、巡察工作办公室、纪委监察室、办公室、政法委员会、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

  (四)领导职数配备及人员编制情况

  核定科室5个(宣传科、统战科、组织干部科、督查巡视科、综治综合科);编制13人,领导职数3名(正科级1名,副科级2名)。

  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一)主要工作职责

  负责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关系、社会保障、医疗保障、就业创业、档案管理等工作;

  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等工作。

  (二)职责调整情况

  1.划入的工作职责

  划入原社会事务局的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工作。

  2.划出的工作职责

  划出公务员管理工作职责到党群工作部。

  (三)对上承接部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障局)、退役军人事务局

  (四)领导职数配备及人员编制情况

  核定科室4个(人事劳资科、劳动保障和监察科、档案编制科、退役军人事务管理科);编制9个;领导职数1名(1名副科级)

  五、旅游和文化体育局

  (一)主要职责

  负责研究制定我区旅游、文化、体育事业及产业发展整体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旅游、文化、体育行业管理,对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进行监督检查,组织辖区内文化、体育事业发展;负责文物保护等工作;

  负责落实教育科技等相关工作;

  负责池南区幼儿园、体育馆管理等工作。

  (二)职责调整情况

  1.划出的工作职责

  划出商务工作职责到经济发展商务局

  2.划入的工作职责

  划入原社会事务局文化、体育、教育、科技、文物工作职责

  (三)对上承接部门

  旅游和文化体育局(文物局)、教育科技局

  (四)领导职数配备及人员编制情况

  核定科室3个(旅游管理科、旅游执法大队、文化体育科、);编制7个;领导职数2名(正科级1名,副科级1名)。

  六、经济发展商务局(应急管理局、扶贫开发办公室)

  (一)主要职责

  负责编制经济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投资项目审核报批;负责工业和信息化、扶贫开发、统计等工作;

  负责农业农村、水利水电、水库移民、畜牧业管理等工作;

  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消防管理、自然灾害防治、森林防火、赈灾应急救援等相关工作;承担防汛抗旱、减灾、抗震救灾、森林防火等工作;

  负责落实交通局业务等工作。

  (二)职责调整情况

  1.划入的工作职责

  划入原旅游商务局的商务工作职责。

  划入矿泉水资源管理中心的水利工作职责。

  划入办公室应急管理工作职责。

  划入原社会事务局救灾、应急储备物资收储工作职责。

  划入原国土局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职责。

  划入原规划建设环保局水旱灾害防治工作职责。

  划入原规划建设环保局森林防火工作职责。

  (三)对上承接的部门

  经济发展局(扶贫开发办公室、统计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商务局、应急管理局(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四)领导职数配备及人员编制情况

  核定科室7个(经济综合科、扶贫科、应急管理科、商务科、物价统计科、农业农村水利科、交通科);编制16个;领导职数3名(正科级1名,副科级2名)。

  七、公共服务局

  (一)主要职责

  负责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社会团体等相关工作;指导、组织城乡社区建设和服务管理;联系残联等工作。

  负责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负责卫生健康、计划生育、中医药管理等工作;负责老龄工作委员会、红十字会等工作。

  (二)职责调整情况

  1.划出的工作职责

  划出民族、宗教、侨务工作职责到党群工作部;

  划出文化、体育、教育、科技、文物工作职责到旅游和文化体育局。

  划出救灾、应急储备物资收储工作职责到经济发展商务局。

  (三)对上承接部门

  民政局、卫生健康局

  (四)领导职数配备及人员编制情况

  核定科室3个(民政综合科、社会救助科、卫生计生综合科);编制9个(包括医院院长、社区书记);领导职数3名(正科级1名,副科级2名)。

  八、财政局

  (一)主要职责

  负责编制财政预算、负责财政管理;负责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金融以及地方金融监督管理等工作。

  (二)对上承接的部门

  财政局、审计局

  (三)领导职数配备及人员编制情况

  核定科室5个(预算综合科、评审中心、非税科、固定资产管理科、审计科);编制14个,领导职数2名(正科级1名,副科级1名)。

  九、自然资源局

  (一)主要职责

  负责制定辖区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自然资源管理、开发和利用;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不动产登记等工作。

  (二)职责调整情况

  1.划出的工作职责

  划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职责到经济发展商务局。

  2.划入的工作职责

  划入原规划建设环保局规划管理、地理信息测绘工作职责。

  (三)对上承接部门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四)领导职数配备及人员编制情况

  核定科室5个(规划科、用地管理科、地籍矿产科、综合监察科、不动产大厅);编制10个;领导职数2名(1名正科级,1名副科级)。

  十、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一)主要职责

  负责拟定城乡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市政公用事业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等工作。

  负责林业等工作。

  (二)职责调整情况

  1.划出的工作职责

  划出规划管理、地理信息测绘工作职责到自然资源局

  划出防火工作职责到经济发展商务局

  (三)对上承接部门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民防空办公室)、林业局

  (四)领导职数配备及人员编制情况

  核定科室4个(市政综合科、建工管理科、房产管理科、林业科);编制11个;领导职数2名(正科级1名,副科级1名)。

  十一、总工会

  (一)主要工作职责

  负责工会、团委、妇联工作;负责工商联等工作

  (二) 对上承接部门

  统一战线工作部

  (三)领导职数配备及人员编制情况

  核定科室2个(工会工商联、工青妇科);编制3个;领导职数1名(正科级1名)。